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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时间:2019-12-09 来源: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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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标法明确指出要保护商标专用权。对商标专用权的侵害,表现多种多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与不少罪名都存在相似之处,如何正确认定这一罪名意义重大,那么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认定标准是怎样的?阅读完以下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第一,罪与非罪

根据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犯罪构成,过失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故意销售与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属于同一种类的假冒产品、故意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销售金额不大,其社会危害性较小不构成犯罪的,应按照《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处理。只有数额较大,如达到二万元,才能按犯罪处理。

第二,本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界限

1、侵害的客体不同。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商标权人的商标专用权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而后者侵害的客体是国家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中,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主要方面。

2、犯罪客观要件不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行为人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行为。

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第三,本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界限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区别主要是:

1、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注册的商标。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本罪在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行为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假冒注册商标罪却表现为行为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已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客观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商标的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商标专用权是商标权人依法对自己已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它构成我国商标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我国商标法明确指出要保护商标专用权。对商标专用权的侵害,有的表现为生产或制造假冒商标,有的表现为销售假冒商标,在实际生产中,较多的是销售明知是假冒商标的商品,这些都无一例外地侵害了注册商标的专用权,而且销售明知是假冒商标的商品,在客观上使得大量的伪、劣、次产品投入市场,对名优产品及其他同类产品造成冲击,造成消费者难辨真伪、上当受骗,严重的还会给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威胁,严重地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立案标准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2、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3、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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