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田中强 马宇华)近年来,医疗纠纷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这类纠纷由于涉及较多的医疗专业知识,又关系着患方的生命健康权利和院方的医疗声誉,双方的矛盾容易激化。如何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已经成为社会热点和难点问题。渭南市临渭区医患纠纷调处中心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从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理念着眼,认真对待每一起医患纠纷,把群众当亲人,把每起医患纠纷调处到位,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5年1月25日(星期日)上午9时30分,患者宁某(男,51岁,家住临渭区渭通家属院)因感冒到杜桥办乐天社区卫生服务站就医。医生王某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遂开抗炎药静脉滴注。过了十余分钟,患者突然口吐白沫,意识模糊。医生王某予以急救并拨打120,送渭南市中心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患方家属十多人在诊所闹事,摆花圈,并多次打骂医生,致使诊所正常的诊疗秩序无法正常运行,对社会也造成了极大的不良影响。
接报后,临渭区医调中心调解员石育、李兴刚、白忠民放弃星期天休息,迅速赶赴现场,向患方家属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讲明依法解决与聚众闹事的利害关系,经宣传疏导,患者家属情绪得以稳定,同时协调辖区杜桥派出所出警,迅速撤走花圈,平息了事态,引导医患双方到医调中心进行调解。
进入调解程序后,双方分歧很大,患方认为,患者仅患感冒,就因医方误诊造成死亡,医方应索赔80万元。医方认为诊疗过程符合规范,患者死亡属医疗意外,只愿意适当补偿医药费等共计3万元。在此期间,医患双方因经济补偿差距较大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患方欲走民事诉讼程序,中止调解;后患方又因诉讼程序时间漫长,欲将尸体抬到诊所停尸闹事。调解员高鹏飞、张百良、李兴刚、白忠民又多次来到患方家中,反复做患方家属思想工作,指出停尸闹事是严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不但解决不了纠纷,而且还因违反治安管理受到处罚。通过政策攻心,思想疏导,患方打消了闹事念头,愿意通过调解了结纠纷。同时调解员不厌其烦地做医方工作,指出其在没有进一步诊断的情况下给患者进行静脉注射,诊疗过程有疏忽,确实属过失行为,致使发生患者死亡的严重后果,只有对患方做出适当经济补偿,才能体现公平、公正原则。经过调解员不厌其烦,一次又一次的沟通,一遍又一遍的协商,双方意见趋于一致。1月29日,医患双方达成协议,医方一次性补偿患方15万元,1月31日患方火化了尸体,一起剑拔弩张、一触即发的医患纠纷得到成功调处,受到医患双方当事人的高度评价。
本起纠纷发生后,临渭区医患纠纷调处中心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冷静分析形势,对患者家属安抚的同时,及时主动的启动人民调解程序,把矛盾纠纷的处理纳入规范化的轨道。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依据事实情况,咨询专家组成员,分清双方责任,形成调解意见,再充分了解医患双方诉求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引导医患双方积极沟通、协商,通过调解员不厌其烦,一次又一次耐心的说理释法,使医患双方互谅互让,最终成功调解了这起医患纠纷,为探索和谐处理医疗纠纷提供了值得借鉴的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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