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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3月起将专项检察减刑假释监外执行
时间:2014-03-03 作者: 蒋皓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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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中央政法委近日出台的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指导意见,从今年3月起,最高人民检察院将组织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

据最高检监所检察厅负责人介绍,在专项检察活动中,监所检察部门将在全国范围内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重视发现各类问题并依法予以纠正,依法查处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职务犯罪案件。同时,检察机关还将建立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备案审查制度。

据了解,近年来,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把刑罚变更执行检察作为监所检察的工作重点,不断加大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律监督力度,既监督纠正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问题,也监督纠正法院、监狱管理部门裁定、批准不当问题。通过检察监督刑罚变更执行,检察机关还严肃查办了一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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