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首页 >渭南检察 >正文
“巍巍华山”未检团队 ——特别的爱守护特别的“你”(图)
时间:2021-11-03 来源:陕西省渭南市人民检察院
【字体: 打印

“非常感谢咱们市检察院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特别安排心理咨询师,让我不知怎么表达感恩的心情,真的很感激,检察院的态度非常温和,关心娃,给我们带来了温暖。雪中送炭,非常感谢!”李某妈妈向检察官诉说着。

“巍巍华山”未检团队 ——特别的爱守护特别的“你”(图)

李某是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涉嫌强奸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案发时年仅6岁,一审判决被告人方某某(系未成年人)有期徒刑三年,大荔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有误,重罪轻判,量刑过轻,于是提出抗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巍巍华山未检团队自受理之日起,审查卷宗材料、提审原审被告人、复核有关证据后支持县院抗诉并增加2项抗点,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支持了我方3个抗点,依法改判被告人有期徒刑八年。

“巍巍华山”未检团队 ——特别的爱守护特别的“你”(图)

“巍巍华山”未检团队 ——特别的爱守护特别的“你”(图)


在了解到被害人的父母都因此事失去工作,没有固定收入来源,家庭有很大的困难,承办检察官遂将线索移交至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为其申请司法救助。控审部门在接到线索后,积极审理案件,调查取证,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市、县二级检察院共计发放司法救助金三万元,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的司法温情。

在审查案件的过程中,办案检察官了解到孩子遭遇性侵后,出现了严重的应激反应,晚上噩梦不断,焦虑,往日活泼、开朗的小女孩变得敏感又内向,不愿与人接触和交流。因此,市检察院未检部门联合渭南市临渭区巾帼志愿者协会开展心理疏导活动,协会会长、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黄秀娟、协会家庭教育心理志愿者服务队、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孙荣、协会副秘书长、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潘文珍一行人来到大荔县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在心理咨询室为被害小女孩开展工作。孙老师通过绘画、沙盘游戏等进行了“一对一”的心理辅导,从学习、生活各方面进行交流,帮助孩子走出阴影。之后,跟被害者家属也进行了深入交流,表示作为监护人,生活中要尊重孩子的想法和需求,应多多给予孩子支持和鼓励,让孩子体会到家庭的温暖,对未来充满信心,开启生活的新征程!

“巍巍华山”未检团队 ——特别的爱守护特别的“你”(图)

今后,市检察院会更加注重将社会力量引入刑事案件,对未成年人嫌疑人、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帮教,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向犯罪预防和矫治领域延伸,做到案结并不事了,让孩子健康快乐成长才是我们办案的目标!

“巍巍华山”未检团队 ——特别的爱守护特别的“你”(图)


[编辑:王倩]

“五四”青年节,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详细]

2月24日,元宵佳节,按照省公安厅统一安排部署,渭南市公安局从当日早8时至24时,在全...[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