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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五进”活动综述
时间:2015-04-16 作者: 刘建 姚兰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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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以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按照中央、省委和高检院的惩防腐败工作部署,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938件2849人,其中处级以上职务犯罪嫌疑人106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4亿余元。查办贪污贿赂类职务犯罪1535件,查办渎职侵权类职务犯罪403件,其中党政机关445人,企业424人,乡村基层组织943人,危害社区等民生领域497人,教育系统77人,通过集中查办一批大要案和热点领域职务犯罪,继续保持了对腐败的高压态势。在查办案件的同时坚持惩防并举的方针,富有成效地开展了“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五进)专题预防职务犯罪活动,进机关570个、进企业784个、进乡村1108个、进社区350个、进学校256个;建立警示教育基地97个,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宣讲1883次,受教育人数达34万余人;与420个单位建立预防工作联系配合机制,推动建章立制2711项,取得明显的预防成效。 
    践行群众路线 坚持司法为民 
    高检院“五进”活动实施方案下发后,省院党组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五进”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由院领导分头带队深入基层进行调研,倾听人大代表和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预防工作,呈送征求意见函1205份,上门走访1720人,收集建议868条;邀请企业代表、党政干部和社会各界参加“‘五进’活动建言献策座谈会”,发送征求服务意见表1300余份。通过走访调研,结合近年来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特点,确定行政执法、城市拆迁、土地补偿、招生收费、医疗就业、扶贫救助、社会治安等民生领域为“五进”重点部位,按照“抓重点、重点抓”的工作思路,紧扣中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注重服务群众,促进深化改革,突出创新特色,严明纪律作风的要求,自觉把预防工作置于全省发展大局来思考、谋划、部署和推进,努力做到与大局合拍、与改革同步、与发展同行。 
    坚持围绕中心 着力服务大局 
    全省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把维护社会稳定发展作为基本任务,在科学有效预防职务犯罪上动脑筋、做文章、干实事、求实效。 
    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始终把“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活动,作为深入推进“五进”活动重中之重,不断延伸预防触角,依托预防工作的专业性,全方位、多视角推动工作不断深化。一是多措并举,强化预防监督。充分发挥“1+4”(即预防调查+检察建议、预防预警、警示教育、预防咨询)的防范机制作用,深入到工程建设、涉农惠农、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等职务犯罪多发、易发领域,开展预防调查。二是运用“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坚持惩防并举方针。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紧密结合,制定“侦防一体化工作制度”,下发侦查和预防部门。“五进”活动开展以来,侦防部门预防调查案件206件,从中发现职务犯罪线索42条,经初查立案侦查24件;对侦查部门侦办的120多起重大典型案件,开展预防介入,在犯罪分析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个案和行业预防326次。三是抓住民生重点工作,积极开展民政系统预防。在全省民政系统开展专项预防调查105次,发送检察建议68件,帮助民政系统建章立制820个,移送案件线索16件,开展预防宣传、警示教育156场次,受教育3652人次,发放预防宣传资料8万余份。 
    围绕深化改革,推进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预防治理。全省检察机关通过预防宣传、警示教育、预防调查、专项报告等手段,充分发挥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切实增强预防工作服务和保障全面深化改革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促进依法、高效、廉洁行政,积极推进警示教育基地规范化建设,建立警示教育基地97个,3个警示教育基地被评为全国“百优警示教育基地”,依托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417场次,受教育18368人次。二是保障改革政策落实。全省检察机关围绕“三农”、教育就业、食品药品安全、医疗、社会保障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改革热点领域,选择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深入开展预防工作,探索出了“1+2”(即专项预防+共建、联席会议)的工作模式,积极主动与420多个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联系配合机制。三是推进堵漏建制,落实惩治和预防年度报告报送制度,服务党委、政府决策,两年全省完成了惩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203个。 
    围绕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为重点项目建设保驾护航。全省检察机关树立预防就是服务的工作理念,把加强检企共建、促进公平诚信的市场秩序建设作为工作重点,综合运用“文化+制度+科技”的立体预防机制,为国企和非公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一是服务重点项目,开展专项预防。全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出台的重大经济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选择重点项目,综合采用建立预防联系制度、排查预防风险点、监督大宗资金运行等预防手段,开展预防宣传场351次,提出预防建议561条。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吕萍同志深入华能陕西发电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了深入调研,深化了检企共建的层次,扩展了检企共建的领域。二是服务企业发展,促进规范管理。积极探索在经济建设主战场和公共投资重点领域开展预防监督的途径和方法,配合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构建系统的预防职务犯罪管理制度,解决企业运作机制与廉政制度“两张皮”的问题,选择重点大中型企业作为“示范点”,把“警示教育+制度建设+监督管理”作为主攻方向,建立“预防清单”和“风险台账防控机制”,助力企业健康发展。三是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创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在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金融审批与监管、市场准入和资质管理等领域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2014年1-10月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2843次,涉及被查询单位39385个,被查询个人36343次,发现有行贿犯罪信息的单位79次,有行贿犯罪记录信息的个人433次,均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处理,有力地净化了市场环境。目前,全省已有122个检察院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在检察院内设立查询窗口121个,通过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市场主体行为,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围绕预防文化建设,构筑社会化预防人民防线。全省检察机关采取“围绕一个核心、注重两个结合、运用五个载体”的方式,加大预防宣传力度。以紧密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重要论断为核心,把“五进”活动与宣传检察机关职能相结合,以讲法制课、廉政公益广告、预防刊物、警示教育、巡回宣讲等方式进行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廉洁文化的浓厚氛围。首先是营造预防氛围,通过开展预防讲座、预防座谈、警示教育等形式,共同开展重点领域、行业的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深入发案单位开展“一案一剖析”、“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教育”、“一案一整改”、“一案一回看”活动652次,起到堵漏建制作用。其次是壮大宣传力量。检察机关组建了预防职务犯罪“五进活动宣讲团”,举办大型法制报告会1325场次,受教育人数达17.9万人;举办预防专题巡回报告13场次,相关经验事迹得到国际刊物《中国报道》宣传。第三完善协作机制,建立预防联席会议等机构79个,实现“五进”活动与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的预防职能的融合,促进了预防主体单位预防工作的不断深化。第四丰富宣传形式,把“五进”活动与检察机关“举报宣传周”、“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联系起来,进一步丰富工作内容。 
    建立长效机制 推进制度反腐 
    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始终把“五进”活动的落脚点定位在效果转化、创新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上,坚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从五个方面预防腐败:一是在制度防范上注重“三统一”。全省检察机关深刻认识到,预防职务犯罪成效的关键是制度建设,核心是制度的针对性、约束性和有效性的有机统一。全省检察机关通过“五进”活动,帮助相关单位和部门查找职务犯罪隐患(漏洞)1083处,发出检察建议885份,提出预防预警建议636条,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职务犯罪。二是在长效机制建立上注重“三结合”,把法治的理念和工作实践相结合;把机制的内容和现实相结合;把机制的有效性和长效性相结合,使有效性寓于长效性之中。三是推动“五进”活动工作常态化。以“五进”专刊为抓手,收集编写市、县院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推广,有力地推动了预防工作再向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发展。四是不断推动工作机制创新。积极建立院领导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制,在院领导广泛联系人大代表的基础上,对院领导的走访联系工作进行区域划分,并由业务处室负责人一同走访,确保走访问题导向,确保走访不离业务,不断改进检察工作。同时要求每位院领导每年的走访次数不少于两次,形成代表意见建议台账,定期向代表、委员反馈办理情况,确保意见和建议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复。不断深化“两下移三贴近”、“强作风、抓规范、贴民心、促公正”等联系群众活动,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知晓率。如安康市检察机关在全市60%的乡镇设置了派驻乡镇检察室,通过检察室的前沿阵地作用,检察机关积极开展“五进”宣传活动,确保人民群众随时咨询、随时了解、随时反映、随时举报。五是强化能力建设和制度约束。全省预防干警积极强化预防干警对社会发展的洞察能力,对法律政策的综合运用能力,对职务犯罪变化趋势的分析能力,对预防对策措施的研究能力和对人民群众、社会各界的动员能力建设,开展预防业务培训4期,培训预防业务负责人及骨干501人,不断增强预防工作的持久性、专业性、监督性,提高预防队伍为民服务能力。不断夯实预防工作的群众基础,认真执行中央改进作风“八项规定”等要求,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自身廉政建设,坚持轻车简从,语言文明,行为规范,牢固树立起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探索建立预防公开制度,实行预防工作告知卡和监督卡“两卡”并用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全省检察机关“五进”活动在有益探索和尝试的基础上,取得明显成效,为下一步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为此,全省检察机关将继续增强预防工作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自觉把预防工作摆到改革发展稳定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为加快建设富裕陕西、和谐陕西、美丽陕西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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