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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渭南法院4名人民陪审员被省高院、省司法厅通报表扬
时间:2024-01-05 来源:渭南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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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陕西省司法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对陕西省优秀人民陪审员予以表扬的通报》,根据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对渭南市临渭法院张颖昱、大荔法院侯建斌、华州法院刘晓霓、澄城法院韩海亮四名人民陪审员进行通报表扬。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国家审判机关审判案件时吸收非职业法官作为陪审员,与职业法官或职业审判员一起审判案件的一种司法制度,是我国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也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

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了审判员、调解员、宣传员、监督员的职能作用,提升了人民法院为民司法的能力和司法公信力,为全面推进法治渭南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人民陪审员

临渭法院

张颖昱

张颖昱,渭南市水务局下属单位职工,从事政务管理20多年,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立场坚定,严于律己。2019年7月由单位推荐,经市人大常委会同意并任命为渭南市临渭区法院人民陪审员,主要陪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四年多来,共参审121件。(一)开拓进取,刻苦钻研,勇当学习的“排头兵”。积极参加法院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如饥似渴地自学《刑法》《民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利用一切机会同法官请教交流,组建渭南地区陪审员交流学习群,增进陪审员之间的互帮互助,业务能力明显提升。(二)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勇当司法的“守护人”。开庭前,主动联系主审法官,提前查阅案件资料,搜寻相关法律条文,为庭审做好充分准备;在审判过程中勤于思考,独立发表意见,发挥监督作用。有时遇到复杂案件要跑三四回,疫情时期参与七人合议的涉黑案件,异地连续工作两个星期,也毫无怨言。(三)宣传法律,传播正义,勇当法治的“宣传员”。在单位上积极参加读书分享活动,与同事录制《中国共产党简史》音频,共十章,28万字,弘扬正能量。带领大家在微信群里一起学习《民法典》《人民陪审员法》,使大家深刻认识到司法的公正。

大荔法院

侯建斌

自2019年3月担任人民陪审员以来,侯建斌同志参与了几十起刑事、民事案件的陪审工作。侯建斌同志在人民陪审员的岗位上,以为民分忧、为民解难为己任,积极探索新时期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方法,在人民陪审员岗位上做着不平凡的贡献,经他参审化解的案件,获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同时也受到了人民法院的肯定和赞扬。

侯建斌同志为人正直、勤奋好学、工作严谨,从委任那天起,他就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人民陪审员既要对法律负责,又要对当事人负责。为了不辜负人民群众的期望,为了认真履行好人民陪审员的职责,利用工作之余,摘录相关资料、翻阅法律文献、收看法治报道,经常与法院同志进行交流沟通、相互切磋、积累经验,努力提升自身法律素养、增强陪审能力,依据事实和法律,做到正确、及时、合法地行使陪审权,依法维护了司法公正。

华州法院

刘晓霓

在陪审工作中,刘晓霓同志十分注重加强自身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深刻领会国家大政方针政策,提高政治敏锐性和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她认为,作为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还要不断学习法律知识,提升逻辑思维能力,这样才会在庭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在陪审前她认真阅卷了解案情,发现问题点及时做好记录;在庭审过程中根据法官总结的焦点问题积极大胆询问当事人,根据双方的举证和质证厘清案情;在庭后合议时结合争议焦点对照法律条款加以分析,明确清晰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在经过多年的学习和逻辑思维训练以及法官的倾囊相授,她的陪审能力得到了明显的提高。她经常说:在法院参与陪审的这几年受益良多,让自己有了更多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澄城法院

韩海亮

韩海亮同志始终坚持以党的理论武装自己,用亲身经历和实践经验,总结出了“三公干陪审、五心当调解”的人民陪审工作理念。在人民陪审员的工作中,该同志做到了坚持强化学习,提升能力;依法履行职责,行使权利;积极发挥余热,坚定信念。他从自己做起,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严格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理念,依法行使权利,积极发挥一名人民陪审员在处理案件中的纽带作用。韩海亮同志以其“踏踏实实工作,勤勤恳恳做人”的信条,认真履行着人民陪审员的职责,在人民陪审这个平凡的岗位上展现出一名共产党员的风采,树立起共产党员的光辉形象和标杆。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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