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首页 >渭南司法 >正文
渭南市司法局“六项措施” 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走深走实
时间:2023-03-29 来源:渭南市司法局
【字体: 打印

日前,渭南市司法局下发《关于充分发挥调解职能作用 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调解职能作用,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项工作,有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一是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坚持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日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不断提高矛盾纠纷排查的针对性、有效性,及时发现矛盾纠纷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调处、早化解。

二是深化涉疫矛盾纠纷化解。持续深入做好涉疫重点地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依法及时稳妥处置各类涉疫矛盾纠纷。紧盯五一、国庆和传统节假日等重要时段,全力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

三是强化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对基层常见多发的矛盾纠纷,要抓早抓小,应调尽调,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注重发挥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和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作用,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

四是完善调解组织网络。开展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切实做到村(社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普遍设立、人员充实、制度健全、工作规范、保障有力。推进市县两级“综合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和个人、特色调解工作室建设,打造调解工作品牌。

五是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积极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尽快实现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要求。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化解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建设用好人民调解案例库,通过典型案例指导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六是强化调解工作保障。切实落实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地方财政保障责任,加大政府购买调解服务力度,督促设立单位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供场所、设施等办公条件和必要的工作经费,多渠道保障人民调解工作有效开展。

文件还要求各县(市、区)司法局要把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作为工作重点,立足实地细化工作举措,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工作机制,对适宜调解的矛盾纠纷积极引导或委托移交相关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调解工作优势特点,宣传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先进事迹、典型案例,积极营造“有纠纷找调解”的浓厚氛围,扩大调解工作的知晓度、首选率。



[编辑:王其其]

“五四”青年节,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详细]

2月24日,元宵佳节,按照省公安厅统一安排部署,渭南市公安局从当日早8时至24时,在全...[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