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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组图)
时间:2023-03-29 作者: 陈冰娟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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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上午,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记者 陈冰娟 摄

陕西网讯(记者 郝豆 陈冰娟)3月29日上午,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渭南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闫永江通报202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具体情况。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小政主持发布会。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赵伟通报司法救助工作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闫永江在发布会上表示,渭南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把开展国家司法救助作为“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主动作为,加强联动,加大对“五类重点人群”及困难妇女的救助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渭南市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最高检、省检察院安排部署,渭南市人民检察院主动发挥控告申诉检察职能作用,整合线上线下资源,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展各项工作,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创新救助模式,切实解决涉案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在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中,除受理一些案件当事人司法救助申请外,还依法能动履职,通过主动排查,与业务部门及时沟通协作,利用检察业务大数据,在刑事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民事检察等办案领域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势,针对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案件逐案排查,将司法救助关口前移,救急就困。对于一些行动不便、未成年人等“比较特殊”的救助对象,我们会通过电话、网络、或者指派专人上门走访,一次性告知司法救助申请程序和所需资料,让群众“最多跑一次”。

2020年以来,渭南检察机关共受理国家司法救助申请712件,决定给予司法救助573件,发放救助金403.9万元。其中,救助农村地区当事人51人,发放救助金39.8万元;救助军人军属14人,发放救助金13.8万元;救助未成年人123人,发放救助金89.5万元;救助残疾人29人,发放救助金23.3万元;救助困难妇女75人,发放救助金52.9万元。近年来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一直位居全省前列。

2022年6月,渭南市检察院联合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乡村振兴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医保局、市妇联、市共青团、市残联、市关工委等部门印发《关于建立渭南市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在全省检察机关首家建立了全方位、多元化的综合救助机制。2022年8月市检察院办理的李某(化名)、方某(化名)司法救助案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这项工作得到省检察院和市委的充分肯定。2022年9月,最高检联合全国妇联对陕西检察机关救助困难妇女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视频调研,渭南市检察院与富平县检察院在视频调研会上作专题汇报,得到了最高检调研督导组的充分肯定,工作经验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学习。2023年1月,由华阴市检察院办理王某(化名)国家司法救助案被省检察院和省妇联评为陕西省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典型案例。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经验做法

全市检察机关加大线索发掘力度,提高线索成案率,结合各院实际打造司法救助工作品牌。深化“1加4”司法救助工作机制(“1”是指以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4”是指办理司法救助案件中要综合采用经济救助、心理疏导、协调帮扶、善后关怀的四种工作形式),改变“给钱了事”的简单做法,形成多元化救助模式,积极争取民政、教育、乡镇基层部门、妇联、残联等机关和组织的支持,主动沟通扶贫工作部门,共商救助帮扶措施。加强信息共享,强化措施统筹,促进救扶衔接,加强救扶融合,形成工作合力,将司法救助工作进一步融入民生工作大局。

强化目标考核,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一是司法救助办案数量纳入业务核心数据进行目标责任考核,对各基层院逐月进行排位通报,每季度分析提醒,年终进行考核评比,形成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二是建立司法救助办案情况月通报和约谈机制,强力推进办案,对进度缓慢、甚至停滞的县院进行通报,对主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针对薄弱环节,立即采取过硬措施,迎头赶上。

综合运用“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模式化解矛盾纠纷。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和常态化开展检察听证的要求,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引领示范作用,构建“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司法救助”办案模式,助力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广泛宣传救助活动,拓展案件来源,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利用“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难”和“法律宣传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和各类新闻媒体平台,对困难妇女专项救助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利用“乡村振兴”“综治中心”等平台,进村入户宣传,深挖案源,收集掌握救助对象基本资料,告知救助权利,改变了案源匮乏的被动局面。市县检察院控申部门主动出击,走访、调研偏远地区,利用集市、庙会宣传司法救助,把申请书、身份证明、实际损害结果证明等材料列出清单发放,挖掘救助线索,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依职权主动救助。

完善交办和联动救助,充分发挥基层力量。对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案件中涉及困难群体需要救助的,交县区院审查申请人家庭情况,充分发挥基层院与当地党委政府联系紧密的优势,及时查明申请人家庭情况。加大联动救助力度,对被救助人生活特别困难的采取市县、县区联动救助的方式,提升救助效果。

加强内部协作,积极主动履职,拓展救助案源。完善与刑事、未检等业务部门司法救助工作衔接机制,大力推行主动告知、主动协助,从“坐等送案”向“上门问案”转变,从“不申不救”向“主动救助”转变,要求业务部门承办人熟知司法救助工作范围和适用条件,在办理案件时,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主动告知其权利,并及时向控申部门反馈,配合控申部门做好救助工作;加强与案管部门沟通,把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判决情况,及时了解救助对象是否得到赔偿,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启动救助程序,实行专案专办。

此次新闻发布会的召开,用业务数据公开促进司法公开,增进了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情况的了解,提升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下一步,渭南检察机关将继续主动作为,推动落实司法救助各项工作措施,以救急救困、矛盾化解、促进和谐为目标,不断强化服务意识,确保困难群众不因案致贫、不因案返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积极探索司法救助与其他救助制度相衔接,加强完善与其他部门司法救助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司法救助监督机制,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关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每一起司法救助中感受到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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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闫永江通报202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具体情况。记者 陈冰娟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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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小政主持发布会。记者 陈冰娟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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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赵伟通报司法救助工作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记者 陈冰娟 摄



[编辑:陈冰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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