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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区两级人民检察院开展春节前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察监督工作
时间:2023-01-17 来源:临渭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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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监管场所的检察监督工作、确保春节期间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1月12日下午,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苏新宇一行深入陕西省渭南监狱、渭南市临渭区看守所,对监管场所春节及“两会”期间监管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察。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宏武,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蒲亚丽,第三检察部负责人董纪伟,驻监检察室副主任宜永峰一同参加。

苏新宇先后来到渭南市临渭区看守所、陕西省渭南监狱,听取了监管场所对春节及“两会”期间监管安全防范工作的汇报,查阅了有关资料,实地查看了视频监控、门禁等技术设施和消防设施。同时深入监区实地对监狱监墙进行巡查,重点对监墙电网及照明等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查看了服刑人员操作间、医院及监舍等地,对服刑人员的关押情况进行了解,对服刑人员的随身物品、储物箱、铺板、工位等进行彻底检查,排查安全隐患。


最后,苏新宇对陕西省渭南监狱及渭南市临渭区看守所的规范化管理给予了高度评价和肯定。并就监管场所做好春节期间相关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确保监管场所持续安全稳定的重大意义,时刻绷紧安全弦,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维护好监管场所安全稳定。二是强化安全意识。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细化排查内容和标准,加大排查力度,扩大排查范围,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及时整改,保障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三是严格值班值守。优化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严禁出现脱岗、漏岗、离岗现象,加强对应急相关情况的掌握,及时了解预警性、苗头性信息,做到早监测、早报告、早干预、早处理。

下一步,临渭区人民检察院驻监检察室、驻所检察室将持续加强与监管场所的沟通协调,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有效提升检察监督质效,确保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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