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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贺世辉:念好“选、育、用、留”四字诀加强法院人才培养
时间:2022-06-14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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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6月13日,《人民法院报》第二版理论版刊登了渭南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贺世辉撰写的理论文章--《念好“选、育、用、留”四字诀 加强法院人才培养》。文章从念好“选”字诀,把好人才“入口关”、念好“育”字诀,涵养人才“蓄水池”、念好“用”字诀,握紧人才“方向盘”、念好“留”字诀,构筑人才“栖息地”等四个方面论述如何建设结构更加优化、分布更加均衡、交流更加畅通的法院人才队伍,为提高审判质效、确保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提供坚强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现全文转载如下:

千秋基业,人才为本。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识才的慧眼、爱才的诚意、用才的胆识、容才的雅量、聚才的良方,努力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实现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需要进一步在人才选拔、培养、使用等环节出实招见实效,念好“选、育、用、留”四字诀,建设结构更加优化、分布更加均衡、交流更加畅通的法院人才队伍,为提高审判质效、确保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提供坚强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念好“选”字诀,把好人才“入口关”。法院工作是政治性高、专业性强,对人才有更迫切的需要和更高的要求。选好所需各类人才,是法院人才队伍建设的基础。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只有德才兼备,才能承担重任。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尤其是要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带病上岗”。把政治品德过硬作为第一标准,对政治上有硬伤的一律“一票否决”。突出专业性要求,将具有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精神的人才选出来、引进来。要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打破思维惯性和路径依赖,在公开考试、公开遴选等选拔录用方式基础上,积极探索辅助人员聘任制等灵活招录方式,进一步拓宽人才来源。开阔选才视野,突破地域、行业、身份等限制,面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律师事务所等各个领域各条战线选拔优秀人才。冲破陈旧思想观念束缚,坚决整治用人风气,纯洁干部队伍,真正把好干部选出来。要坚持事业至上、以需为本。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法院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客观公正合理选拔人才,真正做到事业发展需要什么样的人就选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人最合适就选什么样的人。除法学类人才,还要选拔新闻宣传、信息技术、人力资源等其他专业类人才。适当放宽边远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选人用人条件,及时补充短缺人才。

念好“育”字诀,涵养人才“蓄水池”。坚持实施精准化、多样化、体系化培育,努力打造一批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法院人才队伍。要坚持精准化培育。注重因材施教,根据岗位特点、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进行不同的精准化培养,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管”。为不同类别人员成长规划路径,制定有针对性的培养方案,更好激活专业优势。对岗位特殊、需求量少、专业技术强的特殊人才,探索“订单”模式培养,缩短培养周期,降低培养成本。要坚持多样化培育。通过业务培训、挂职锻炼、跟班学习、轮岗交流等方式,为各类人才提供多种培训锻炼机会。充分利用信息媒体、网络平台开展线上培训、远程教育,扩大优质培训资源覆盖面、普惠性。积极同法学院校开展合作,建立资源共享、双向交流、实践教学合作等机制,促进高层次、专业性人才培养。要坚持体系化培育。通过政治历练、业务训练、实践磨练,不断增强综合能力、提升素质本领。健全“以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为龙头、以省级审判业务专家为主体、以高学历优秀中青年法官为后备梯队”的高层次、阶梯式人才队伍格局,确保各项工作所需人才递进成长、薪火相传,避免出现人才断层、“青黄不接”现象。深化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健全人员内部交流机制,畅通交流渠道,促进合理流动,优化人才结构。

念好“用”字诀,握紧人才“方向盘”。用人的关键就是把人与事紧密联系在一起,什么样的事就交给什么样的人去办,什么样的人就去做什么样的事。只有用准用实用好,才能将人才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要知事识人。知人善任,了解人才是用好人才的前提。知晓单位、部门的真实情况,把不同岗位的专业性质、职责定位、岗位风险及履职应具备的条件掌握好,知道事业所需、岗位所需、任务所需。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深入了解干部的能力素质情况,公正客观地评价其长处与不足,知晓其不适合干什么、最适合干什么。要依事择人。人才要为事业发展服务。事业需要什么样的人就选什么样的人,岗位缺什么样的人就配什么样的人。着眼于岗位、工作需要,从专业、能力上进行匹配,把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做,把合适的人放在合适的岗位上,使人岗相适、人事相宜。严格落实人员分类管理,遵循司法规律,建立权责明晰、结构合理、分工明确的管理制度,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要以事成人。坚持通过工作中的具体表现来考察干部,做到实事求是、不存私心、不徇私情,防止主观化、片面化、简单化考核评价干部。搭建干事平台,对那些有潜力、有发展前途的干部,适当“压担子”,主动“搭梯子”,有计划安排到执法办案一线、助力乡村振兴等岗位上磨练,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中经风雨、练本领。

念好“留”字诀,构筑人才“栖息地”。健全工作机制,优化措施举措,让干部有“干头”、有“奔头”、有“盼头”,真正用制度、用事业、用感情将人才留下来。用制度留人。树立正确导向,健全人才考核评价机制,建立以工作业绩为关键依据的提拔任用、职级晋升、绩效考核制度,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严格执行基层最低服务年限规定和人员调动审批办理程序,从严控制向下级单位借调人员的数量和期限,及时清理违规借调、抽调。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将政策落实到位,有效释放改革红利。用事业留人。以党建为引领,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培养家国情怀,树立远大理想,坚定为人民司法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心决心。敢于破除体制机制弊端,强化“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导向,让真正有能力的人“挑大梁”“唱主角”“出头彩”。合理运用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踏实做事的人撑腰鼓劲,毫不犹豫为诬告错告的人澄清正名。用感情留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重视、尊重、爱惜人才,增强人才获得感归属感幸福感。领导干部当好贴心人、主心骨,加强对干警的关心关爱,关注干警的成长发展,稳定人心、凝聚人心。坚持以人为本,做深做细服务保障,努力帮助基层干部解决工作、生活、家庭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时代呼唤人才,人才推进事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坚持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积极搭建干事创业平台,完善选育管用机制,着力培养造就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司法改革发展需要的各方面各层次人才,奋力实现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编辑:陈冰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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