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首页 >韩城 >正文
韩城市司法局:抓点带面 创新机制 不断拓宽社区矫正新途径
时间:2022-02-25 来源:韩城市司法局
【字体: 打印

近年来,韩城市社区矫正工作在省司法厅的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监管、教育、帮扶三大任务,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和《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在实践中不断地摸索、总结经验,创新推行社区矫正“3ב6+1’”模式和社区矫正“12345”工作法,并贯穿于社区矫正执法全过程,有力地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稳步开展。

“3ב6+1’”,引领社区矫正新模式。一是社区矫正对象矫正小组“6+1”模式,即由镇(办)1名领导干部、司法所1名干部、村(社区)1名干部、1名片警、1名志愿者、1名家属共同负责1名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帮扶工作。二是日常管理“6+1”模式,即社区矫正对象每周通过电话进行一次思想汇报、每月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开展一次法律知识的学习和传统道德教育、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公益活动、每月开展一次思想汇报,每月开展一次见面谈话,每一季度开展一次帮扶活动,同时为每名社区矫正对象建立一份个人档案。三是社区矫正工作环节“6+1”模式,即通过审前社会调查、入矫接收、教育学习、日常管理、监督考核、奖励处罚6个环节加解矫帮教环节,形成社区矫正工作环节的完整闭环。

“12345”,拓展社区矫正新途径。“1”即上好入矫第一课。在入矫宣告时由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明身份、明规矩、明奖惩、明义务教育,把好入矫第一关,打牢矫正基础。“2”即把握两个环节。一是定好矫正方案。根据不同犯罪类别的社区矫正对象,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二是做好走访环节。及时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工作、生活等日常表现。“3”即落实三项措施。一是落实日常监管措施。对社区矫正对象做到“日定位、周汇报、月见面、季走访”。二是落实分类分级管理措施。根据社区矫正对象裁判内容、犯罪类型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划分不同类别、级别,实施分类、分级矫正。三是落实考核奖惩措施。采取计分制考核办法,以考核得分高低,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惩处,做到服管有奖、破规有惩。“4”即开展四个教育。一是入解矫教育。对新入矫人员开展入矫教育,对临解除矫正的人员,进行解矫教育。二是思想教育。开展好法治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时事政策教育,提升社区矫正教育实效。三是心理教育。根据需要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辅导和心理矫治,帮助其修复社会关系,矫正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四是公益服务教育。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制定实施公益服务计划,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服务,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5”即搞好五类帮扶。一是职业技能培训。依托韩城市职业技术院校和有关职业技术培训机构,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二是社会保障。按规定协助办理医疗保险,对生活有困难符合条件的,协助办理低保。三是社会救助。对出现家庭变故、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的社区矫正对象,及时组织开展走访慰问、协助就医、社会救济等暖心帮助,让其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四是法律援助。利用司法行政优势,对有需要的社区矫正对象免费提供法律援助。五是就业就学帮扶。根据社区矫正对象掌握技能情况推荐就业机会;对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及时联系学校,提供复学帮助,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


[编辑:王倩]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渭南市举行“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详细]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促进全院干警凝心聚...[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