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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入矫有温度 灵活执法暖人心
时间:2024-02-29 来源:韩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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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太让我感动了!感谢你们上门为我办理入矫手续……”入矫手续程序完成后,社区矫正对象姚某某及家属不断向工作人员致谢,并表示在社区矫正期间一定服从监督和管理。2月27日,韩城市司法局西庄司法所为一名特殊社区矫正对象上门办理入矫手续。

姚某某,男,1959年3月出生,2024年2月6日,因犯制造毒品罪被陕西省韩城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家属告知工作人员,姚某某二级残疾,加之年纪较大且患高血压、脑梗等慢性疾病,行动不便,无法自行到司法所办理报到手续。得知这一情况后,西庄司法所工作人员通知姚某某所居住村的村干部一同上门为其办理入矫报到手续。

在姚某某家中,工作人员对姚某某身份进行认真核对,采集基本信息并进行入矫谈话,向姚某某和其监护人告知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和矫正期间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结合姚某某实际情况为他制定了个性化矫正方案,劝导其安心养病,积极接受改造。

此次上门办理入矫,既维护了刑事执行的严肃性,又传递了社区矫正执法以人为本的法律温度。下一步,西庄司法所将在强化矫正监管严肃性的同时,注重人文关怀,针对年龄较大、行动不便、身患重病等特殊对象,通过采取上门宣告、办理入矫手续等灵活执法的方式,让社矫对象真正感受到“力度”与“温度”,使社区矫正工作由“管住”向“管好”转变。



[编辑:陈冰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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