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提高村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11月28日上午,韩城市司法局西庄司法所组织辖区调解主任召开学习贯彻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三个指导案例”暨《人民调解法》培训会议,辖区30名调解主任参加了培训。
培训中,韩城市司法局法律服务科黄海涛围绕人民调解的性质、工作职能及重要意义等,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人民调解法》进行详细解读。强调人民调解员在日常调解工作中一定要牢固树立“人民调解为人民”的工作理念,发挥人民调解优势,用心用情用力从源头上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会议还传达学习了韩城市司法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人民调解中心的通知》和《关于学习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指导案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下一步,西庄司法所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贯彻韩城市“四联调解”经验推广会议精神,持续加大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员队伍的综合履职能力,不断推动人民调解培训常态化、精准化、专业化,为辖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