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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中院院长贺世辉参加《关中平原城市群法院执行联动合作协议》签约仪式
时间:2023-11-22 来源:渭南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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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关中平原城市群法院执行联动合作协议》签约和启动仪式以“云会议”方式举行,陕西省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铜川市、商洛市、延安市,山西省运城市、临汾市,甘肃省天水市、平凉市、庆阳市,河南省三门峡市四省十三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签署协议,渭南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贺世辉应邀参加会议并致辞。

关中平原城市群法院执行联动合作机制包括委托执行、协助执行、执行协调、资源共享等事项,明确了委托查控财产的范围、办理时限以及异地司法拘留、清场腾迁、财产扣押的协助执行和安全保障义务,畅通了财产处置权移送、参与分配等执行争议的协调渠道,拓展了信息化共享范围,强化了交流学习。此次构建区域常态化执行协作机制,强化了关中平原城市群区域间执行联动建设,发挥了执行能动作用,实现了同城效应,有助于共同打造关中城市群建设良好营商环境,进一步促进关中城市群经济高质量发展。

贺世辉指出,关中平原城市群执行联动协作机制的建立,必将解决异地执行距离远、成本高、周期长、潜在风险多等问题;必将进一步深化跨区域法院之间委托执行、协助执行、执行协调、资源共享等协作事宜;必将成为提高执行效率的“加速引擎”、推动数据共享的“信息桥梁”、促进学习交流的“进阶平台”;必将构建起更为紧密的区域执行协作大格局,有效破解跨区域执行难题,不断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助推区域经济社会协同发展、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同时介绍了渭南法院区域协作方面的经验做法,并表示渭南两级法院将全力支持关中平原城市群执行联动工作开展,为异地执行提供机制保障,促进执行联动合作协议落地落实见效。

渭南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玉琦,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俊峰及执行局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签约仪式。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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