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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徐红卫深入潼关法院调研指导环境资源、少年法庭审判工作(图)
时间:2022-11-05 来源:渭南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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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下午,渭南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徐红卫、少年审判庭庭长闵卫红等一行深入潼关法院调研指导环境资源审判和少年法庭审判工作,潼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锋华,部分院班子领导成员、负责环境资源审判、少年审判工作的相关人员参加了此次座谈会。

市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徐红卫讲话

潼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锋华讲话

潼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韩栋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座谈会上,潼关法院副院长韩栋汇报潼关县法院环资资源、少年审判工作情况。潼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锋华对今后少年审判工作发展和谋划进行补充说明。针对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张锋华从潼关历史与现状、开展环资审判的必要性、加大环资类案件审判执行力度、建立生态“两核四点”修复基地、区域司法协作、加强黄河保护法的宣传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汇报和说明。

闵卫红着重强调了环境资源类案件在立案时对涉及案件的标识问题,并建议潼关法院参照秦岭黄河生态法庭审判团队模式建立少年法庭审判团队,专门审理各类未成年人案件,逐步实现“三审合一”审判模式。

徐红卫对潼关法院少年审判、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潼关法院工作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成效显著。尤其在环境资源审判方面,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审理了一批典型环境资源案件,积累了一定的环境资源审判经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他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学习贯彻渭南市委党代会精神,充分认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勇于担当,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二是立足本地实际,创新开展工作。要充分认识潼关独特的地理位置、地域特点和生态功能特点,利用好现有资源,创新开展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工作。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秦岭生态整改的中心工作,加强与水利、林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部门的横向联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助力生态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夯实基础,规范管理,打造一支专业化环资案件审判团队。四是注重总结,吸取兄弟法院先进经验,提高环资类案件审理质量,同时还要注重调研,做好宣传。

随后,徐红卫一行到潼关法院包联生态修复峪道马峰峪和生态保护联络点黄河渡口进行了实地察看,并与张锋华就设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



[编辑:陈冰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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