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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法院:做好陪审工作 助力法治中国(图)
时间:2014-12-08 作者: 通讯员:刘军孝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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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李莉座谈发言

12月3日,在国家宪法日到来之即,临渭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加市人大举行的“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的座谈会。会上人民陪审员李莉以《做好陪审工作,助力法治中国》为题,就如何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弘扬宪法精神,促进中国法治进程,扎实做好陪审工作,更好的服务法院审判工作进行了发言,获得大家阵阵掌声。

做好陪审工作  助力法治中国

 临渭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莉

我叫李莉,是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思想品德教研室主任,一名普通的人民教师,经过选任,2014年9月被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为临渭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做为一名人民陪审员,我想谈一下自己对“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的认识。

党中央提出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是一个宏伟的目标。要实现这个目标,民主法制建设不可缺。在现代社会中,文明秩序的构建需要法治精神的推动,民族复兴要建设在法制社会的基础上。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在恒大程度上依赖于公民和全社会宪法和法律意识的提高。

做为一名人民陪审员,也要为建设法治国家贡献自己的力量。在平常的陪审工作中,坚决服从法院的工作安排,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积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我认为重点是要做好“七大员”。

参与案件审理,当好“审理员”。人民陪审员要充分认识自己在参与案件审判中的独立地位,庭审中大胆提问,在合议庭讨论案件时积极发表意见;当陪审员与合议庭其他成员意见有分歧时,坚持自己的意见记入笔录,确保裁判公正。

参与案件调解,当好“调解员”。人民陪审员都来自群众,切进群众,代表群众,具有通民情,知民意的优势,当事人在感情上,心理上容易接受陪审员的劝导和解释。对一些当事人之间的冲突较大的案件,人民陪审员主动地讲情理,讲道理,做工作,即时的有效的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处理,当好“协理员”。人民陪审员要积极地发挥联系面广泛的优势,主动参与疑难复杂案件的协调处理,以避免矛盾扩大升级,努力减少不稳定因素。

参与涉诉信访申诉案件处理,当好“消防员”。人民陪审员要积极地参与信访申诉案件的处理,利用独特的地缘,人缘优势以及社会影响,做好控方信访工作,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越级信访和不和谐因素。

参与司法民主监督,当好“监督员”。人民陪审员要通过采取“案后评议,一案一议”等方式,就法官在司法审判活动中的作风,态度,礼仪等方面进行监督,进一步规范审判秩序。

参与社情民意调查,当好“信息员”。要努力发挥人民陪审员来自各个领域的优势,使其成为人大,法院信息收集的骨干力量,积极构建社会矛盾信息反馈机制,实现信息传递的互联互通,为人大,法院及时地调整工作重点,整顿审判秩序,规范司法行为提供便利。

参与法律普及工作,当好“宣传员”。人民陪审员通过参与审理案件,提高了法律知识水平,增强了法律知识水平,增强了法律观念,有义务把学到的法律知识向周围人进行宣传,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要经常性的把陪审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将给周围的人听,在提高广大公民的法律法制意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进程方面努力发挥作用。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日》;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议并通过了依法治国理念,并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可以看出,依法治国方略正在稳步推行。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法制中国,我的责任!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教育已进入关键时期,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过程中,各种新问题,新情况层出不穷,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更加艰巨繁重,面临的审判工作更加严峻。因此,人民陪审员更应依法协助法院做好审判工作。我会一首个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提高自身素质,做好陪审工作,为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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