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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示范引领提质增效
时间:2024-04-20 来源:渭南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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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开庭!”4月19日,随着一声威严的法槌敲击声,渭南中院开庭审理张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该案由渭南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贺世辉担任审判长,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殷军出庭支持公诉。

庭前,贺世辉与合议庭成员认真细致审阅本案全部卷宗材料,合议庭成员多次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分析,为该案庭审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公诉机关指控,2023年8月1日晚,被告人张某与被害人因琐事发生肢体冲突,期间,张某用随身携带的刀将被害人捅伤,后被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殷军宣读了起诉书,出示了相关证据,发表了公诉意见。贺世辉主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诉讼程序,公诉机关围绕指控犯罪事实逐一进行了举证,辩护人进行质证,通过法庭调查,合议庭归纳出争议焦点,并在法庭辩论阶段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整个庭审过程严谨规范、重点突出,各个环节衔接紧凑。渭南法检“两长”同庭办案、依法履职,是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具体体现,彰显了司法机关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信心和决心。

刑事审判担负着维护安全稳定大局的重要职责使命,近年来,法检两院建立定期会商交流工作机制,深化积极、顺畅、务实良性互动,为全面推进审判、检察工作现代化赋能增效,不断提升司法办案质效。渭南中院坚持能动司法,落实院、庭长带头办案机制,严把刑事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既严厉惩治各类犯罪,又依法保护人民群众权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同时,深入调研分析重大刑事案件的成因,针对性提出对策建议,为党委政府准确掌握社情民意、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社会治理提供有益参考,助推更高水平平安渭南、法治渭南建设。




[编辑:陈冰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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