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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先锋】身着法袍书正义——记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张敏娟
时间:2024-04-16 作者: 记者 杨晓妍 来源:渭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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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悉心调解,定分止争暖民心;她躬身践行,巧解难题提质效;她满腔热情,普法宣传润民心……她就是法官张敏娟。

今年37岁的张敏娟,是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2013年通过法官遴选考试进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来,她始终奋战在审判工作第一线,累计审结各类再审、减刑、民事、行政案件2000余件,结案数、案件质效均在全市前列。

“以贴心的方式、真诚的态度,竭尽所能为群众排忧解难,不单单处理案件,更重要的是以法说理,化心结解纠纷暖民心,当事人的气顺了,案件才算真正的结了。”这是张敏娟在审理案件时常说的话。

张敏娟审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时,被告李某自2008年开始租赁原告王某房屋,用于经营电器维修生意,期间因电力设施问题发生火灾,造成王某的房屋受损及李某维修的电器损毁。火灾发生后,李某在租赁的房屋后面搭建石棉瓦棚用于居住,王某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赔偿房屋损失,并拆除搭建的房屋,一审法院判决支持王某的诉讼请求,李某不服提起上诉。

为了真正让当事人打开心结,张敏娟决定采用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当了解到他们二人与供电局因火灾造成的赔偿案件也在另一庭室审理中,她立即与承办法官联系将两案一并调解。在她的努力下,李某和王某很快拿到了各自的赔偿金,接着她又向王某讲述了李某的家庭情况以及目前的处境,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王某对房屋赔偿作出让步,两个案件、十年纠纷得以实质化解。

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是张敏娟工作十余年来始终秉持的初心和工作准则。2023年,张敏娟调到立案庭工作后,她迅速熟悉工作职能,转变思路,坚持将服务群众放在首位,围绕诉讼服务中心工作职责,在立案大厅先后推行了导诉轮值、领导干部坐窗口、二审网上立案等工作,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提升诉讼服务质量和水平。同时深化和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将诉源治理工作向纠纷源头推进,向萌芽状态发力,深入推进衍生诉讼案件治理,要求立案庭全体人员牢固树立“诉讼到我为止”的理念,通过探索调研,《民事、行政案件二审立案前调解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出台,进一步提高民事、行政二审案件审判质效,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公正与效率的需求和期待。

在工作办案之余,张敏娟还编写了《行政审判司法审查报告》,为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建言献策;积极与检察院、司法局协调沟通,联合起草出台《关于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建章立制;认真研究新问题,并及时转化为成果,撰写的案例《行政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形》入选《中国法院2022年度案例》。

“这是《民法典》中涉及的内容,您可以……”日常工作之余,张敏娟积极参加院内外的普法宣传活动,走进田间地头、村镇院落,在调解当事人之间纠纷的过程中,也不忘宣传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知识。同时,她还通过青年法官讲故事、法官说法等形式,把行政争议的救济、化解、维权方式向人民群众普及,增强了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2024年,张敏娟被评为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她的工作也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道路没有终点,“未来,在追求公平正义的道路上,我将继续站稳人民立场,厚植为民情怀,不忘初心、不惧困难、不怕挑战,用实际行动奏响‘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时代最强音。”张敏娟说。





[编辑:陈冰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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