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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中院出台《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实施办法》
时间:2023-12-26 来源:渭南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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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管院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系建设走深走实,近期,渭南中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和《渭南市廉政风险管理防控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出台《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该《办法》以有效降低和减少廉政风险发生为目标,旨在进一步健全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预警及时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落实风险防控具体化、制度化、常态化,引导全体法官干警敬畏法律、敬畏纪律,自觉作廉洁自律的表率,切实以严的要求和实的举措促进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为渭南法院追赶超越走在前、提档升级创一流提供坚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该《办法》从防控责任、防控措施、监督运用三个方面对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细化。一是组织管理精细化。明确防控责任管理,依据司法权力的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的大小、违纪违规问题发生的概率及其危害程度等因素,按照高、中、低三个风险级别进行管理。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和审判执行业务部门预先进行高风险定级,并根据定期评审实行动态调整;二是管控措施再优化。聚焦风险自查、重点排查、跟进指导、规范管理、日常教育和隐患预警等多环节,进行全岗位、全链条、全人员的预防管控,进一步强化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三是监督结果运用常态化。将风险防控工作与先进集体和评优评先进行挂钩,对高风险部门或岗位定期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精准纠正风险点自查不实不细不严等问题,及时归纳梳理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推广。

下一步,渭南中院将紧扣清廉法院高质量发展目标,根据《办法》规定,进一步强化监督问效,严格推进廉政风险防控责任落实落细,督促各部门和党员干警全面排查,制定精准防控措施,实现廉政风险岗位人员全覆盖,落实风险防控常态长效。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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