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韩城市人民法院芝阳法庭调解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在前期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力求案件处理最优解,在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紧扣双方矛盾点,理清案件事实,梳理双方意见和诉求后,劝说双方尽量协商解决纠纷,竭力寻找双方利益的平衡点,最终双方当事人对租赁费、电费、腾退时间及诉讼费负担达成一致意见,本院根据双方调解意见制作了民事调解书,矛盾症结顺利化解。
承办法官坚持人民至上的司法理念,把实质化解矛盾纠纷、切实解决症结问题作为案件审理的目标。在民事调解书生效后,承办法官及时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被告当场向原告履行了租赁费和电费。
此外,为一次性解决纠纷,减少当事人执累,提高司法效率。芝阳法庭干警到现场督促原、被告清点物品,协助将租赁店面里的物品及时搬离清退。一方面有效避免当事人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冲突,确保双方以平和的态度了结此事,另一方面督促被告及时搬离租赁物以尽快调停原告损失,化解实质矛盾纠纷。
芝阳法庭在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到案结事了的同时,以“调解+督促履行”助力执源治理,切实打通案结事了最后一公里,努力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提升和维护法院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