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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司法局:推进律师调解工作室建设 彰显律师专业力量
时间:2023-12-26 来源:环境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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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上午10点,渭南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科长王广培,陕西渭临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律师调解工作室主任马金侠做客《环境热线》,就渭南市律师调解工作开展情况、调解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等内容与听众进行互动交流。

律师调解工作的发展历程

律师调解是指律师、依法成立的律师调解工作室或者律师调解中心作为中立第三方主持调解,协助纠纷各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争议的活动。

渭南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在全省起步较早,在全国全面试点前,2017年12月6日,陕西渭临律师事务所马律师调解工作室挂牌成立,是全市乃至全省首家律师调解工作室。2019年9月,渭南市司法局联合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从总体要求和目标、律师参与调解的工作模式、工作机制、工作规范及组织领导等五个方面对工作有序开展进行安排部署,为律师调解工作在全市推开明确思路、规划路径。

近年来,在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大力推动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渭南市律师调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律师事务所、人民法院、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40余家,在册律师调解员180余名,实现律师调解工作机构在市县两级全覆盖。

律师调解的工作模式

律师调解的工作模式分为四种:一是在人民法院设立值班律师调解工作室。人民法院支持和配备必要的工作设施,在诉讼服务中心或者具备条件的人民法庭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调解员由值班律师担任。

二是在律师事务所设立调解工作室。鼓励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设立调解工作室,组成调解团队,可以将接受当事人申请调解作为一项律师业务开展,同时可以承接行政机关移送的调解案件和人民法院委托委派的调解案件。

三是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设立专门的律师调解工作室。由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指派律师调解员提供公益性调解服务。

四是在有关行业领域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

律师调解的原则

律师调解工作原则:一是坚持依法调解;二是坚持平等自愿;三是坚持调解中立;四是坚持调解保密;五是坚持便捷高效;六是坚持有效对接,加强律师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商事调解、诉讼调解等有机衔接,形成程序衔接、优势互补、协作配合的纠纷解决机制。

律师调解案件范围

(1)刑事附带民事纠纷的民事部分;(2)各类民商事纠纷,但是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和依纠纷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除外;(3)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引起的行政争议;(4)其他适宜调解的纠纷。

律师调解案件受理

1.人民法院立案前委派调解。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前,对适宜调解的纠纷,可以经当事人同意委派给律师调解组织和律师调解员进行调解。

2.人民法院立案后委托调解。人民法院立案后或者在审理过程中,认为适宜调解的案件,应当出具书面委托书,委托律师调解组织和律师调解员进行调解。

3.当事人申请调解。律师调解组织受理当事人直接申请调解纠纷的,应当由纠纷当事双方共同提出申请,经律师调解组织审查认为可以提供调解服务的,安排律师进行调解,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律师调解员进行调解。

4.其他委托调解。律师调解组织可以接受党政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人民调解组织、仲裁机构等单位或组织移送的调解案件,代为调解纠纷。



[编辑:陈冰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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