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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身边的榜样】马新刚——警徽闪耀映初心 理想坚定逐梦行
时间:2023-12-07 来源:渭南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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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栏语

榜样是一种力量,彰显进步;

榜样是一面旗帜,鼓舞斗志;

榜样是一座灯塔,指引方向。

学习榜样,致敬榜样!

为汲取榜样力量,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围绕诉源治理、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审判质效、高效执行等内容,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渭南广播电视台广播中心联合推出《我身边的榜样》系列报道,用平凡故事讲述法官干警的拳拳初心,用先进典型诠释法官干警的责任担当。今天播出第六期:

我身边的榜样——马新刚

我叫马新刚,是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直属一大队的一名司法警察。从警24年,时间在变,年龄在增,但我工作职责没变,初心使命没变,为民情怀没变、工作激情没变。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筑梦前行,努力做人民法院警务服务保障赛道上的领跑者。

小时候,我就有一个梦想,要做像父亲一样的人。我的父亲曾经是一名边防军人,守卫边防18年,转业到人民法院工作后,他是一名秉持正义,刚正不阿的人民法官,父亲高大伟岸、忠诚爱国、铁面无私的形象一直影响着我。长大后,我终于如愿以偿,踩着父亲的足迹,当了一名边防军人,我体会到了父亲当年为什么常年不回家,懂得了一家不圆换来万家圆的军人家国情怀。5年的军旅生涯培养了我服从命令、吃苦耐劳、顾全大局的坚强品质,我又一次踩着父亲的脚步,心怀梦想,转业到了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从事司法警察工作至今……父亲勤奋工作因积劳成疾,过早走了,大山倒了,我的信仰我的梦不能倒下,家庭的重担落到了我的肩上,父亲的未尽事业需要我继续去完成,父亲未走完的路我要一直走下去。

工作近30年,父亲的谆谆教导时刻在我耳边回响,激励我不断前行。“做人要正直要实在,把坚持作为一种习惯,做任何事要有毅力,不能半途而废,要持之以恒努力做到最好”,我一直不敢忘记父亲的叮嘱,没有一丝懈怠,努力工作,尽职尽责做好份内工作。深受各级领导和同事们认可,连续多年被评为院岗位目标先进个人,3次获得嘉奖,1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被评为优秀党员和党风廉政先进个人,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

业务过硬,完成任务出色。俗话说:“备战、能战,才能止战!”在维护审判秩序、保障审判执行工作顺利进行的执法过程中,警服吓不到人,只有本领硬、底气足,才能守好天平下的正义之门。我最大的特点就是把工作当事业干,要干就要干到最好。只有不断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警务技能水平,才能胜任本职岗位工作的需要。司法警察承担着保卫机关安全、保障庭审秩序、执行重大刑事警务任务等需要时刻紧绷安全弦的重担,在专业技能训练上,我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始终树立“练为战”思想,不管是队列、擒敌拳、警棍、盾牌术,还是值庭、押解、捆绑,都是行家里手,在掌握技能娴熟的基础上,我还利用警务专业知识,长期担任训练教员。作为法警支队骨干,我多次参加全省法院法警业务技能比武均名列前茅,起到了传帮带和模范带头作用,以实际行动带动了警队的团队精神。在重大案件庭审和刑事警务保障等任务中,想在前,干在前,挺在前。在执行庭审任务中始终保持最标准的法警值庭姿势,一站数个小时纹丝不动,常常是休庭后累的直不起腰来,但第二天依然激情满满,工作劲头不减。我先后全程参与了董某黑社会案、李某黑社会案、张某贩卖婴儿案、叶某、刘某等54名被告人涉黑案等在全省、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敏感案件,从未误事误时。记得有在一次抢劫杀人的刑事庭审中,我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了被告人的雨伞。有人问:“你咋这样傻,还保护被告人?”,我说:“这是法警的职责所在,犯罪分子也是人,不能让他们在我们法警的眼皮底下受到不应有的对待!”在每一次的重大刑事警务任务中,我主要负责的枪支弹药管理工作,总是想着比别人多付出一点,多保持一份耐心和责任,仔细登记,定期擦拭保养,时刻紧绷安全弦,力争当好警队保障服务审判的安全卫士!多年来,累计领取分发警用装备6000余件,服装1400余套,夜间看管枪支弹药240余次4800余小时,无一差错,没有发生任何不安全事故。

坚持原则,敢于动真碰硬。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我的原则就是对犯罪分子刚正不阿,嫉恶如仇;对人民群众无微不至,充满热情;对同事朋友坚持原则,敢于较真。可能是受父亲影响,也可能是性格使然,我名字里就有个“刚”字,性格耿直刚烈。每一次的警务保障任务,我都要仔细发放警用装备,任务结束,都要仔细清点入库,有的同事没有及时交回,我都要追着去要或打电话催促,有的同事损坏了警用装备我也按照装备管理规定,不留情面,予以追责。多年来我管理的警用装备维护良好,出勤保障率100%。我“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无论何时何地,只要领导安排工作,我就欣然受命。在领导眼中,我敢想敢干、认真负责;在同事眼中,我兢兢业业,朴素亲切;在家人眼中,我总是忙忙碌碌!工作二十多年来,我在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忠实践行法律赋予的庄严使命;勤勤恳恳、默默无闻,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努力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在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受到侵害时,我总是毫不犹豫挺身而出。有一次在与上级警队去检查工作的途中,一辆满载货物的大货车发生了火灾,附近是加油站,如果爆炸很可能造成重大损失,当时我没有想其他的,迅速从加油站借来灭火器,冒着生命危险对油箱和轮胎进行冷却,有效控制住了火势,避免了爆炸的发生。随后消防队员赶到控制了火势,因措施及时得当,无一人伤亡,车内百万元的货物全部保住了!陕西法警通讯、省高院官媒、渭南政法网等对我的事迹进行了宣传报道。对于我而言,用专业的精神把凡事做到极致,将风险化于无形,这就是一项简单而平凡的事情。

作为一名司法警察,今后我将继续始终如一地坚守在一线岗位,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保持清正廉洁,做一名忠诚、精业、崇法、图强的司法警察,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司法为民的初心!

风潮汹涌,自当扬帆破浪;任重道远,更需策马扬鞭。作为一名司法警察,我将以高昂的斗志,立足本职,无私奉献,在迎接挑战中把握机遇,在攻坚克难中开展工作,在警务保障中实现发展,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编辑:陈冰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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