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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盔一戴 安全有了 文明来了——渭南公安交警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侧记
时间:2022-12-12 作者: 记者 崔正博 王小敏 来源:渭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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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刘伟调研渭南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并为群众赠送安全头盔(资料照片)

文明交通一小步,文明城市一大步。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交通秩序,是城市文明最直观的体现。自我市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来,渭南公安交警积极响应,以“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为抓手,结合当前道路交通特点,不断强化交通乱象整治和交通疏导,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着力营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蓄势赋能。目前,我市主城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95%,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同比下降。

示范+纠违 助群众解锁正确驾乘姿势

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小汽车是导致交通事故死亡最多的交通工具,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汽车事故中因为不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造成伤亡的事故比比皆是。而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70%,对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今年以来,渭南公安交警持续深入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民警走进电动车车行、快递店、街头、社区,向群众宣传佩戴安全头盔的必要性,倡导文明交通、文明出行,并鼓励部分群众自愿签署佩戴头盔安全骑行承诺书。民警在宣传的同时还给群众做佩戴安全头盔示范,向他们讲解头盔的分类、类型、作用以及如何正确佩戴头盔。

11月17日12时20分,一男子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被交警请进东风大街与前进路十字交通违法学习点。该男子在民警的引导下首先扫码进行交通安全知识考试,随后观看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并填写安全文明出行承诺书。他表示,通过观看交通违法案例,真正体会到逆行、闯红灯、不佩戴安全头盔的潜在交通隐患,今后将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记者了解到,部分县(市、区)针对未佩戴头盔的情况,要求当事人登记个人信息,并将违法违规事实转发至朋友圈,深刻接受教育并取来头盔后,才能将电动自行车骑走。

精准+随机 助群众养成安全出行习惯

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过程中,渭南公安交警精准定位,针对重点群体进行违法整治,积极倡导“一人一盔、安全守规”,营造安全文明交通新风尚。

在路面执勤执法中,民警对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人进行相应处罚;其次,与驾驶员“面对面”零距离交流,针对驾驶电动车、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驾驶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向驾驶员开展交通安全宣讲。同时,结合辖区发生的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事故案例,以案析法,详细讲解了不系安全带、不佩戴头盔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违法成本及处罚标准,积极引导群众从思想上、行动上重视起来。

同时,定期前往农村集会、校园周边、十字街头等地点和场所进行常态化检查,向群众讲解骑行上学戴头盔的重要性、农运车、三轮车非法载人、面包车超员的危害性,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倡导大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出行。

在精准锁定特殊人群之外,还通过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定点执勤与机动巡逻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每天早高峰、晚高峰等,在辖区重点路口,对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和客运汽车进行检查,严厉打击摩托车、电动车存在非法改装、不佩戴安全头盔、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平峰时段,根据辖区车流量的特点,细化工作部署,及时调整安排勤务,辖区中队强化路面巡逻管控,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加大对骑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人员处罚管理力度,切实形成严管高压态势。

宣传+劝导 助群众树立文明交通意识

“家长您好,骑电动车的时候不但自己要戴好安全头盔,更要给车上的孩子佩戴好安全头盔。”每日在入校和离校的重要时段,城区各学校门前维持交通秩序的交警、志愿者、护学岗的老师准时上岗,对驾驶和乘坐电动车的学生及家长不佩戴头盔的现象,进行正面教育劝导,提醒家长骑乘电动车时要自觉佩戴头盔,遵守交规,安全回家。同时,学校将家长学生安全头盔佩戴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班级评比之中。

为了让“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真正成为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推手,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市教育局强化校园交通安全管理模式,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引导学生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和“文明习惯”的倡导者,并让学生带动家庭,以家庭辐射社会,一起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此外,各县(市、区)交警大队以“小喇叭”和“马路学堂”等为载体,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文明劝导和交通宣传活动,让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安全出行。临渭交警推出“三件套餐”(观看警示教育片+行政处罚+填写承诺书;观看警示教育片+志愿服务30分钟+填写承诺书;观看警示教育片+微信朋友圈集赞+填写承诺书),并要求违法当事人必须在手机APP上观看警示教育片不少于10分钟,警示教育市民安全文明出行;高新交警大队在新二路菜市场、劳务市场人流集中地以“小喇叭”循环播放的形式,劝导群众遵守交通规则,有序停放车辆,骑行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华州交警大队在七五厂门口、政协十字、子仪十字等城区主要路口设置固定宣传点,对群众进行“一盔一带”宣传教育,并将违法驾驶人“请”到“马路学堂”接受交通安全知识和文明交通常识宣传教育。其他县(市、区)也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片、开展宣传讲座、通报典型事故案例、“买电动自行车送头盔”等,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依托车管所业务大厅、交管违法处理中心等窗口阵地,向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进行交安宣传,通过发放宣传彩页、面对面咨询、播放交通警示片、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不间断地向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大力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使群众在潜移默化中自觉提升自身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增强驾驶人交通安全法律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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