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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社会治理“渭南之治”】建设标准化“枫桥式”税务分局 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渭南探索
时间:2022-12-02 来源:渭南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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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渭南市小切口以富平县税务局推行“枫桥经验”的典型做法为题材,撰写的“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征文,被《中国税务报》二版头条刊发。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陕西省渭南市税务部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富平县税务局开展“枫桥式”税务分局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将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五治融合”及标准化治理的理念和方法融入税收基层治理,为推进基层税收治理现代化、服务地方社会治理大局积累了有益经验。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税收治理新格局

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基层社会治理的中国方案,也是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理论支撑,对税收治理工作创新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理应深刻认识新时代“枫桥经验”精神内涵对于实现税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意义,积极探索税收治理融入国家治理大局的新思路新举措,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税收治理新格局,有效将涉税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深刻认识“党建统领”的税收治理意义。“党建统领”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政治灵魂,也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根本保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税收治理新格局,应当充分发挥税务机关党组织的“定海神针”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税收治理的全过程、各方面,以高标准高要求推进税收治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深刻认识“人民主体”的税收治理意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初心所在、力量所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税收治理新格局,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税收治理之中,持续优化办税缴费服务机制,让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成为税收治理的最大受益者和坚定支持者。

深刻认识“三治融合”的税收治理意义。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大创新,也是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发展方向。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税收治理新格局,就是要以自治增进税收治理活力,以法治确定税收治理规矩,以德治弘扬税收治理正气,切实完善基层税收治理体系,提高税收治理能力和水平。

深刻认识“四防并举”的税收治理意义。人防、物防、技防、心防“四防并举”,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基本手段,也是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的重要手段。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税收治理新格局,不仅要重视传统治理手段,更要积极运用最新科技成果,实现传统与科技相结合、网上网下相衔接,依靠智治力量织密税收治理风险防控网。

深刻认识“共建共享”的税收治理意义。共建共享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治理目标,要求各方治理力量积极参与,形成基层社会治理的强大合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税收治理新格局,就是要唱响税务机关、党委政府、社会组织、纳税人等相关税收治理主体的“大合唱”,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税收治理共同体。

探索“五治”融合税收治理模式,

奋力书写税收治理现代化的渭南答卷

陕西渭南是中华民族的重要发祥地,在税收治理方面有机结合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税收治理新模式,对于税收治理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非凡的引领意义。坚持以新时代“枫桥经验”和标准化建设理论为支撑,积极开展“枫桥式”税务分局标准化建设工作,将“五治”与“五化”融合推进,是渭南市税务系统给出的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答卷。

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推进基层党建标准化。坚持将党的领导贯穿于枫桥式税务分局标准化建设各个方面,积极推动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建立金牌调解员、党员先锋队“两支队伍”,主动参与涉税矛盾争议调解工作,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

发挥自治强基作用,推进税收征管标准化。坚持群众主体地位,建立健全税收征管质量闭环管理全流程,依托街道、社区、企业、涉税中介机构等税收共治网格力量,吸纳辖区纳税人缴费人作为志愿者参与调解,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基层税费治理,推动群防群治。

发挥法治保障作用,推进税收执法标准化。坚持把税收法治作为基层税费治理的重中之重,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遵法、守法、用法,提升辖区纳税人缴费人依法纳税意识。优化税收执法方式,发挥法治规范作用,提升税法遵从度,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发挥德治教化作用,推进纳税服务标准化。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按照中央“贴近群众、强基工程”的要求,优化办税缴费服务机制,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加强礼仪文明培训,开展先进典型选树活动,打造纳税服务标准化品牌,把服务实现在群众家门口。

发挥智治支撑作用,推进以数治税标准化。坚持发挥数据生产要素的创新引擎作用,深化大数据共享应用,推进内外部涉税数据汇聚联通、线上线下有机贯通,加强数据分析,实现政策精准推送、税收风险精准监管,驱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制度创新和业务变革。

健全完善涉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

切实提升税务机关税收治理能力

税收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税务机关税收治理能力不仅体现在组织税费收入方面,还体现在有效化解涉税矛盾纠纷方面。富平县税务局在推进“枫桥式”税务分局标准化建设过程中,围绕“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征纳更和谐”的治理目标,坚持系统治理思维,细化矛盾纠纷调处流程,健全完善涉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为切实提升税收治理能力提供了科学的行动指南。

完善排查预警机制。坚持“预防为主”原则,借助风险管理系统和内控监督平台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和涉税风险排查,及时汇总日常工作中高频税费争议问题,建立工作台账,抓好整改落实,做到矛盾纠纷源头预防。

完善分级分类管理机制。推行税费矛盾分级分类归口管理,建立争议纠纷“事项清册”,根据争议复杂程度将税费争议划分为三个等级,实行矛盾纠纷源头分流、分级分类处置的高效化解模式,实现简单纠纷现场解决、一般纠纷团队解决、复杂纠纷联动解决。

完善联动联调机制。加强上下沟通联动,建立“分局、县局、市局”三级联动调解格局,借助上级力量解决复杂疑难纠纷。建立“税务+N”协作机制,明确同各个社会治理成员单位的“争议共管”事项。同地方高校共建税务法治协同创新基地,强化税收治理理论支撑。

完善纠纷调解机制。建立“前台受理+调度岗衔接+调解团队支撑”的服务模式,各分局(所)至少配备一名调解员,负责现场化解发生在本部门的简单争议;县局组建由公职律师、业务骨干等专业人才组成的“税费争议咨询调解中心”,集中专业力量处理一般争议。

完善事后回访机制。通过电话、网络、座谈会等形式及时开展跟踪回访和满意度调查,听取纳税人对调解方式和处理结果的意见建议,补齐短板、提升水平,实现闭环管理,不断提高调解员调解能力和水平。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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