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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断头路” 夯实乡村振兴法治根基——渭南市司法局加快推进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
时间:2022-03-10 来源:渭南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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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助力乡村振兴,持续深化“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根据中共渭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渭法委发〔2021〕5号)要求,渭南市司法局日前印发了《关于加强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的通知》,推动全市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室建设工作,实施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的“断头路”工程。

《通知》明确:全市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要以紧紧围绕基层工作大局,把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作为服务基层农村、社区的重要抓手,切实打通服务基层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为城乡发展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社区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在2022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任务。要在各村(居)建成至少1个法治文化广场(教育基地)、配备不少于1套乡村普法教材、配备不少于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和法律顾问、培养不少于1名法律明白人,配备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机,推进“互联网+公共服务”建设。要整合进驻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教育、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职能,集中受理和解决基层群众法律服务事项,实现“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全覆盖。

《通知》强调:各县(市、区)司法局、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各项规章制度。要加强培训,强化镇、村(居)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要严格村(居)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强化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考核评估,确保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发挥好基层社会治理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到今年年底,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将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基层群众的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教育、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有效促进基层群众用法治方式参与乡村治理,助力乡村振兴。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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