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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提升检察听证工作质效
时间:2021-11-02 来源:渭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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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的案件审查活动。检察听证是检察机关审查案件的一种重要方式,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化解,将检察权置于阳光下,通过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的参与,提升检察公信力,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促进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政和。
  为了贯彻落实最高检“全面推行检察听证”工作要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检察听证工作,在办案中摸索,在摸索中前进,多措并举,不断提升检察听证工作质效。2021年1-9月份,共办理公开听证案件80件,用听证赢公信,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转变理念实现应听证尽听证

临渭检察为了深入推进检察听证制度的落实,充分发挥外部监督在提升司法办案质效方面的积极作用,转变理念,树立“能公开尽公开、应听证尽听证”的工作导向,制定了《关于规范开展检察听证工作的安排意见》,引导全体干警深刻认识公开听证工作在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司法公正、提升检察公信力方面的重要意义。通过开展检察听证,可以让案件当事人尽情诉说内心想法,让办案检察官了解案件“症结”。检察听证的过程,让社会各界通过听、询、评、议的方式参与案件办理,可以反映出人民群众最朴素的感情认知和心理期待,检察干警通过释法说理将法理人情相融合,能够更好地实现法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办出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优质案件。

  
      示范引领推动听证规范开展

临渭检察从领导干部做起,院领导以上率下,带头示范,所召开的听证会均由院领导担任听证主持人,强力推进检察听证工作规范开展。召开检察听证工作推进会,明确听证案件适用范围,鼓励各业务部门积极将符合听证制度的案件报院第五检察部,由第五检察部牵头,每月25日前召开检察听证会。同时积极与人大、政协、政法委、司法局等部门进行沟通联系,保障听证人员参与度与参与率,通过院综合业务部协调人民监督员充分发挥监督职责,全力支持听证工作的开展。检察听证工作开展以来,对112件涉及拟不批捕、拟不起诉、司法救助、国家赔偿、公益诉讼、民事监督、立案监督、检察建议整改落实等类型的案件引入检察听证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社区(村民)代表等人员参与检察听证全过程,就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充分听取听证员意见建议,竭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着力提升司法决策透明度。
  
      多方参与 积极开展有益探索

2020年检察听证工作开展以来,临渭检察分别在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检察工作领域召开检察听证会,努力践行“能听证、尽听证”原则,逐步推进检察听证工作全覆盖,也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不断进行有益探索。如2021年1月对一起司法救助案件召开听证会,在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同时,还邀请了社区工作人员、值班律师等人员参与,听证会全程既有对法律问题的探讨,也有对社会现实的分析,既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检察机关“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司法态度,又让人民群众充分体会到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融合,既有公正严谨,又有检察温度,获得了参会人员的一致好评。
  
      加强交流 细化工作务求实效

临渭检察在举办听证会的过程中,认真学习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内容,逐步规范适用,包括听证会的程序设置、听证人员资格审查、听证会的纪律等。对举办听证会所形成的材料,对案件听证的创新做法等全院共享,发现的问题和积累的经验材料相互交流,形成了互助互促的良好氛围。同时细化听证工作内容,结合听证案件的具体情况,制定了公开听证案件听证员意见表、人民监督员意见表等,从口头、书面两方面听取意见后,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就听证员提出意见建议进行汇总分析,努力将意见建议落到实处。
  临渭检察将继续探索检察听证新做法,延伸听证广度与深度,切实做到“应听证尽听证”,继续以完善机制为重要抓手,既重视听证设施等“硬件”建设,也重视听证制度等“软件”建设,推动听证工作规范化,对于一些特殊案件积极探索听证方式由“线下”向“线上”转变,提高听证释法说理高效化、便捷化。同时加强宣传,在向社会公众彰显检察力度、温度的同时,着力提升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满意度。


[编辑:闵欣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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