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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中院:在全市开展打击虚假诉讼和虚假证据专项工作(图)
时间:2021-02-28 来源:渭南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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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中院:在全市开展打击虚假诉讼和虚假证据专项工作(图)

2月26日,在渭南中院召开的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上,部署《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虚假诉讼、虚假证据“双假”专项工作》,着力维护司法权威。

渭南中院:在全市开展打击虚假诉讼和虚假证据专项工作(图)

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永强讲话

会议认为,近年来,有些当事人为了自身利益,不择手段,伪造公章、毁灭篡改国家机关文件、提供虚假证人证言和票据等等,甚至有律师、法律工作者参与其中,虚假证据给法官认定案件事实造成极大困难,严重影响公正审判和审判效率。有些当事人为了非法获取经济利益,逃避履行债务,或利用法院力量阻止他人分割资产、掩盖赌博等非法债务、获得资产的优先分配权等,不讲诚信,蓄意进行虚假诉讼。此类案件逐年增长,标的越来越大,类型日趋广泛。据最高法院统计,2019年人民法院审结虚假诉讼犯罪案件826件,是2014年的118倍;被认定为虚假诉讼的民事案件2779件,是2014年的17.7倍;在民间借贷、以物抵债、破产、第三人撤销之诉和执行异议之诉中反映尤为明显,成为诚信社会建设中的一大“毒瘤”。虚假诉讼行为形式多样,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增加了人民法院准确识别虚假诉讼的难度,甚至出现“错判”。这些现象不仅严重侵害当事人及案外人合法权益,而且扰乱了正常的诉讼秩序,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破坏社会诚信,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惩治力度。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和省法院、省检察院相继出台司法文件和司法解释,构建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的长效机制。

会议提出,为净化全市法院的诉讼秩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推进诚信渭南建设,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虚假诉讼、虚假证据“双假”专项工作。市中院已经成立党宏军副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尽快调研全市“双假”情况,与市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出台相关文件,建立虚假诉讼案件线索移送、结果反馈机制,研究完善防范对策,形成防范打击合力。各基层法院要认真落实市中院的工作部署,制定相应实施方案,体现人民法院一以贯之倡导当事人诚信诉讼、维护诉讼案件程序正义的态度,坚决让不守诚信、不遵规则的当事人付出更大代价。全市法院要通过集中发布“双假”典型案例、制作普法短视频、开展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增强专项工作影响力,营造惩治“双假”的强大氛围,引导教育人民群众依法诉讼,弘扬和谐诚信的社会风气。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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