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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华州区2018年首例网上追逃人员落网被执行
时间:2018-06-26 作者: 通讯员 李庚志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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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李庚志)2018年6月15日21时,渭南市华州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手机响了起来,接起电话:“”“喂,你是华州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吗,我是贵阳市花溪区刑警队的,我姓刘,刚才在日常巡查时,发现了你们网上追逃的人员吉某,请你们尽快办理罪犯移交手续。”

原来是2018年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判决交付执行的盗窃罪犯吉某,因超过报到一个月,且几经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查找,均无音讯,后华州区司法局领导研究以后,向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提请撤销缓刑建议,3月份,花溪区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罪犯吉某缓刑。接到裁定后,华州区司法局立即和华州区公安局联系,办理对罪犯吉某网上追逃手续,罪犯吉某被成功网上追逃。6月16日,正值端午假,工作人员当即向主管领导予以汇报,6月19日,渭南市华州区司法局副局长雷芳利、社区矫正办主任李庚志到华州区公安局副局长朱江局长处,进行对接,商量协助押解事宜。次日华州区司法局局长万可红和公安局师正利局长进行衔接,区公安局在警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选派两名押解经验丰富的警官协助华州区押解罪犯吉某。

6月20日早5时40分,押解小组一行4名同志开车赴西安北站,随即登上开往贵阳的动车,16时许,押解小组一行乘车来到贵阳市花溪区大成责任区刑警队,和主办刘警官对接,随后公安机关出具了详细的抓捕经过。同时商量执行事宜,马上又和花溪区人民法院徐法官联系,经过几番探讨,决定次日到法院决定如何执行。6月21日早8时,冒着大雨,司法局一行2名同志早早等候在花溪区法院,9时20分,和花溪区人民法院徐法官研究如何执行,经过几番讨论,请示,最终花溪区人民法院同意罪犯吉某在该地执行,随后人民法院办理了法律文书的交接手续,在花溪区大成责任区刑警队华州区公安局民警对罪犯吉某进行信息采集,办理撤销网上追逃手续和文书移交手续,罪犯吉某被依法执行拘役四个月。

这是华州区司法局第三例网上追逃成功案例,也是该区首例跨省追逃成功的案例,在此奉劝社区服刑人员要遵守管理规定,遵规守纪,莫要心存侥幸,只要违反规定,不管逃到天涯海角,也逃不脱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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