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张琼)近日,蒲城县检察院公诉一起贩卖毒品案。
2015年9月份至2016年2月份期间,犯罪嫌疑人蔺某为贩卖毒品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逃)代售毒品。该蔺某为牟取暴利,利用克扣手段,占有王某某海洛因约三十包。后于2016年3月至4月初,通过电话联系,以每包100元至150元的价格,先后向吸毒人员李某、王某分别出售毒品海洛因十余包和八包,获利一千八百余元。4月13日,犯罪嫌疑人蔺某携带海洛因疑似6包,经与吸毒人员万某联系后,在蒲城县城漫泉路“明庭园”宾馆202房间,对万某出售海洛因时被公安民警现场抓获,当场缴获海洛因疑似物6包,毒资400元。该疑似物经鉴定,检出海洛因成分,净重1.54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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