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张琼)近日,蒲城县检察院公诉一起盗窃案。
2016年6月21日14时许,犯罪嫌疑人段某某窜至蒲城县孙镇冯家庄加油站北的一条公路上,走至冯家庄八组斜里村北的一条生产路旁时,发现一辆红色的果园三轮摩托车,其观察地里有一背对三轮摩托车的男子正在干活,四周再无其他人,遂起盗窃之心,后走至三轮摩托车旁,用随身携带的一把摩托车钥匙插入三轮车摩托车钥匙孔内,以点打火的方式将三轮摩托车发着并盗走。
犯罪嫌疑人段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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