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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一男子因讨债犯故意伤害罪被获刑
时间:2016-11-01 作者: 特约通讯员 张琼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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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张琼近日,蒲城县检察院公诉一起故意伤害案。

2016年6月15日凌晨1时左右,犯罪嫌疑人屈某甲酒后在蒲城县尧山路西段其和屈某乙合伙经营的麻将馆内受害人赵某某讨要在麻将馆打牌期间所欠债务,双方因此发生语言冲突,后屈某甲用门口的长条板凳将赵某某左侧腰部打伤,致其脾脏被切除,经鉴定赵某某的伤情构成重伤二级。

犯罪嫌疑人屈某甲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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