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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给政府授权
时间:2015-04-20 作者: 记者 许梦婷 李娜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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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渭南的样本已经证明:政府的权力,只能让法授予。
      法者,治之端也。在古人的眼中,能够运用明确的制度,是治 理好一个国家的开始。所以法家在其思想中提出“任法而治”,依靠法制来最大限度地调度社会各阶层的积极性。忆往昔,看今朝,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深入推 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之一,这是对政府行政行为的框范,也凸显了党用法治为改革保驾护航的决心。
      我国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转变经历了漫长的过程。计划经济时期,一切都是由行政权力主导,政府的权力边界模糊、范围广,然而走向市场经济之后,以公有制为主 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要求政府职能转变。“政府和市场经济之间的关系是有边界的,经济有其自身的运行规律,社会活动有自身的发展领 域。政府要构建它的秩序,把握它的方向,就应该让法给政府授权。”谈到政府权力,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院长王周户认为,政府职能的科学设定和转变,都需 要由法律作为依据。
      另一方面,要做好法给政府授权的工作,我们不得不审视现有的法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更多 发挥人大代表参与起草和修改法律作用,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由此可见,我国法律制度本身亟待提高,正因为现在立法里边存在不科学的地方,立法质量 不高,导致了权力的设置与发展不相适应。为了保证科学立法,我们应该适度放开让社会公众来参与、发表意见、听取专家的论证,同时也要做好法的评估工作,不 仅要在立法前评估,论证相关法律建立的必要性,也要做好事后评估,实时追踪法律的实施的效果如何。
      说到底,政府的本质宗旨是为人民服 务,这就决定了政府与社会、企业以及百姓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增强 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努力为人民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是我们的目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是我们的手段,要借简政放权工作的推进,通过建立权力清单和相应责任清 单制度,进一步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职责权限,大力推动简政放权,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和科学有 效的权力监督、制约、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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