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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关系起纠纷 法官调解促和谐
时间:2015-04-17 作者: 特约通讯员 杨军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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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杨军)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意思是说邻里之间应处理好关系,和睦相处,胜似远房亲戚。然而既是“远亲”又是“近邻”的张林与乔昊却因侵权赔偿纠纷对簿公堂,往日亲近和睦的关系也因此不复存在。好在办案法官经过多方努力,终于将该案调解结案,既化解了纠纷,又修复了“远亲近邻”往日的关系。

原告张林与被告乔昊系远房亲戚且相邻而居。2014年以来,张林发现与乔昊相邻的房屋墙体有裂缝现象,遂怀疑是由于乔昊的地基下陷引起的。乔昊查看了自己家的下水道,发现排水管破裂,但自己与张林相邻房屋的墙体却完好无损。张林通过村组与乔昊多次协商此事,但一直没有结果。张林遂诉至法院,要求乔昊赔偿房屋损失10万元。

接到诉状后,考虑到当事双方系亲戚关系且相邻而居,处理不慎将会导致矛盾升级。针对这种情况,办案法官确定了既要妥善解决纠纷,又要在化解矛盾的过程中修复两家关系的办案思路。法官们亲自深入现场进行勘察,并深入村组了解处理意见及双方亲属关系等,为下一步调解案件打下基础。通过多方努力,办案法官找到了一个双方都认可的中间人,并委托该人与法官推荐的法律工作者一同前去做当事人的工作。法官又将当事人约到法庭,从亲情、诉讼风险等方面让当事人尽量和解。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多方努力,当事人之间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当庭履行清结,张某也自愿撤诉。双方当事人对法官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一起看似复杂的案件在办案法官的艰辛付出下得到圆满解决。



(本文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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