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荔县检察院牢固树立群众意识,把执法让人民放心、办事让人民宽心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严格践行“检察职能”的基础上,向社会做出了“阳光公诉”十项承诺,完善了检察长“接访日”、“检务公开”、“一村一检”、“一线工作日”等亲民制度;建立了严格的调处机制、督办机制、完善机制;开门纳谏,解决群众的疑难。
去年4月,该院控申科接朝邑镇吴王村王某等5人反映:其家人10年前被人打死,疑犯逃跑。10年后疑犯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受害人亲属闻讯曾多次到公安机关催案,但公安机关却以原办案人员调离,案卷找不着为由而推拖迟迟不做处理。对此,来访者表示强烈不满和愤慨。这一情况引起接访检察官高度警觉,他意识到事态严重,若不及时处治,很可能激发更大的社会矛盾。于是,他立即向检察长汇报,迅速启动了涉检信访风险预警预案,将该案列为3级风险。同时,一边由公诉科长出面,一一解答来访者提出的问题,做好化解工作,一边派人与公安机关联系督查案件进展情况。案件终于得以顺利进行,解除了群众怕犯罪嫌疑人得不到惩罚的担忧。这一事件在当地群众中引起了极大轰动,人们奔走相告:“人民检察真是一心为人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