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首页 >大荔 >正文
大荔检察院被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时间:2014-02-19 作者: 李大跃来源:渭南政法网
【字体: 打印

 2013年,大荔县检察院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行为宗旨,规范执法行为,增强办案透明度,对信访案件实行“阳光”作业,依法妥善处理人民群众的信访问题,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始终把化解社会矛盾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治本之策,该院对全县近几年以来涉法涉诉涉检信访积案进行了全面排查,逐案评估,实行检察长及院党组成员包案责任制,制订出公平合理及让当事人满意的化解方案,实现连续十年涉检赴省进京 “零上访”,为维护地方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受到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检察机关的高度赞扬,2月18日,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

全市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召开刘凯参加并讲话全市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现场...[详细]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郭晓军)4月16日,华阴市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