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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大巴爆炸案嫌疑人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时间:2014-02-14 作者: 台建林杨天良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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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下午6时30分左右,一辆车号为陕AN0207的宇通客运班车从西安东客运站行至蒲城县迎宾路南段阳光酒店门前时发生爆炸,造成5人死亡,20余人不同程度受伤。爆炸案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应,受到陕西省委省政府的高度关注。

爆炸案发生后,蒲城县检察院及时派员介入案件,掌握第一手材料和案件进展情况,协助公安机关补充完善证据,依法快速办理。1月21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后,主管副检察长、侦监科长参与办案,迅速审查案卷、讯问犯罪嫌疑人、核实相关证据。1月24日依法将涉嫌爆炸罪的犯罪嫌疑人党萌萌和涉嫌盗窃爆炸物罪的犯罪嫌疑人杨红军批准逮捕。

现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党赵飞(爆炸时当场死亡)因家庭矛盾对妻子樊亚茹怀恨在心,欲用爆炸装置炸死其妻。2013年11月13日和18日,党赵飞伙同其女儿(犯罪嫌疑人党萌萌)先后两次在渭南至白水的大客车上准备炸死樊亚茹未果后,又采用欺骗的方式向在罕井镇郑家煤矿从事爆破工作的犯罪嫌疑人杨红军索要炸药和雷管,杨红军遂从郑家煤矿盗得乳化炸药两听、电子雷管两枚交给党赵飞。随后,党赵飞携带爆炸装置实施了骇人听闻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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