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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起警方抓错人事件舆情研究(图)
时间:2014-02-13 作者: 程琴怡 特约研究员 卢莎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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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舆情综述

2013年12月10日,湖南女子被青海警方跨省错抓事件被媒体曝光后,引发舆论关注。此后半个月时间,全国多地警方抓错人事件被媒体接连报道,一再引发舆情风波。对此,舆论质疑“这不是偶然”,并对身份信息保护、网络通缉、误抓赔偿追责等问题议论纷纷。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对这几起事件及其引发的舆情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总结出舆论关注焦点和舆情应对建议。

二、    舆情事件

2013年12月10日,《潇湘晨报》报道称,月24日,湖南女子刘丽在衡阳突然被当地警方带走,称其涉嫌一起去年在青海的盗窃案,因怀孕取保候审后一直未到案,被列为追逃对象。在衡阳看守所关押12天后,刘丽被青海警方带到了西宁进行调查。后青海警方核实发现,该女子并非犯罪嫌疑人,而是身份信息被盗用。

12月10日14时35分,青海西宁警方通过新浪官微“@西宁网安”(12月22日起改名为“@西宁网警”)发布了“跨省追捕湖南女子”的情况说明,证实该女子确非犯罪嫌疑人,向女子及其家人道歉,并给予涉事民警停职30天处分。

12月17日,《潇湘晨报》报道称,刘丽被错抓至青海时发现自己意外怀孕,于16日进行人流手术,她称“我不能接受的是,警方认为他们没给我和家人造成太大的精神损害”,其家属提出5万元赔偿要求;青海警方回应称其要求的高额赔偿于法无据,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约5000元。双方均表示如协商不成,可以走法律途径。

无独有偶,12月23日,媒体报道的黑龙江一名干部遭辽宁警方跨省误抓事件再度引发舆论关注。《法制晚报》报道称,19日,黑龙江省一名干部被辽宁警方上网通缉,在单位被戴上手铐抓走,最终辽宁警方证实当事人身份信息被盗用,承认通缉错了人。22日,发布通缉信息的辽宁警方到被错抓者的单位正式道歉,为错抓者恢复名誉,并向其支付了1.5万元的赔偿金。

12月29日,另一起警方误抓事件再次被媒体报道。12月17日,海南省儋州市女子李长因涉嫌广州市的一起盗窃案在海口被当地警方拘留。25日,她被广州市天河区沙河派出所办案民警带回广州后,警方证实抓错人,原因同样是因为该女子身份信息被盗用。对此,天河警方表示歉意,并称今后将进一步严格执法。

    三、    舆情趋势

三起警方跨省抓错人事件舆情趋势图


    1. 湖南女子被错抓 展开舆情话题

    湖南女子遭青海警方跨省误抓的报道一经发出,就被新浪、腾讯等门户网站广泛转载,仅月10日当天累计转载量就达379次;次日,相关新闻报道也达到了433篇之多。网友普遍认为不核实身份便将人缉拿归案是严重失职,相对于青海警方的道歉,不少网友更关心的是如何给当事人精神和物质上的补偿,并建议启动国家赔偿机制。舆情发酵三天后,迅速回落。

    2. 黑龙江干部被错抓 引发舆情分化

    17日,湖南被错抓女子与青海警方未能达成赔偿协议的消息传出后,网友大多认为5000元赔偿偏低,舆情小幅回温。第二波舆情真正发生在辽宁警方错抓黑龙江干部的消息被曝出之后,绝大多数报道将两起案例放在同一篇报道中,引发联想和思考,舆情逐渐形成分化。一部分声音围绕两起案例的警方办事差异展开,如“@新京报”发表“#快评#”,称“同是抓错人,赔偿标准为何不一?警察的办事效率和赔偿标准为何如此悬殊呢?难道因为他们身份不同?办事标准如此随意,不抓错人才怪。”另一部分网民则在讨论抓错人背后的“深层问题”,如网络通缉的执法程序、错抓的追责机制和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

    3. 同类案例频被报道 舆情持续发酵

    在以上两起案例之后,“抓错人”相关话题的报道量出现峰值,媒体相继报道了广东警方错抓海南女子、安徽女子被错抓、湖南长沙男子遭乌龙跨省追捕等事件,这些案件均被各大门户网站广泛转载,累计转载量超过200余次。《南方日报》、《北京青年报》、《浙江日报》等媒体纷纷发表评论,称“让公众免于被误抓的风险,亟待建立有效防范机制”、“比道歉更重要的是教训”。目前,“抓错人”相关话题仍处于舆情敏感期,呈持续发酵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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