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收悉市信息办“关于回复网络舆情”的函后,我处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有关科室负责人对此事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对于违规经营的陕ET0669当班驾驶员石某某责成写出书面保证书,并培训学习三天。
2、充分利用出租汽车LED·LCD显示屏及时发布行业有关政策、规定要求等,进一步做好宣传等工作。并向社会公布24小时投诉监督电话2206110,畅通诉求渠道。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在投诉举报违规车辆时一定要提供详实的车辆号牌等充分依据,以便我们去逐一核查,把我们的工作做得更好。
此复
渭南市客运管理处
2014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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