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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
时间:2023-12-20 来源:韩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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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援助机构可以为农民工依法提供下列形式的法律援助服务:
(一)法律咨询;
(二)代拟法律文书;
(三)民事案件的诉讼代理及非诉讼代理;
(四)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代理;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形式。
二、对于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机构免予
核查其经济困难状况。
三、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出示和提交下列有关材料:
1.出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人代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2.提交法律援助申请(填写制式申请表);
3.提交欠薪事项有关证据材料;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发生用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时,农民工可以首先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
五、韩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地址:韩城市新城区金塔东路与东二环丁字路口金融创新中心大楼一楼大厅。
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或12345政务服务热线)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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