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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司法局举办全市司法所长暨人民调解、社区矫正业务培训班(图)
时间:2023-06-26 来源:渭南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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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三个年”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市基层司法行政干部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素质,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6月19日至21日,渭南市司法局举办全市司法所长暨人民调解、社区矫正业务培训班。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薛宏志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这次培训班着眼新时代、新使命,围绕司法所新职能、新定位,分别就党的二十大精神、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工作实务以及基层政府法治建设等方面作了专题授课,同时召开了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档案台账规范化建设座谈会。培训内容安排紧凑,内容详实,切合司法所工作实际,受到参训人员的一致好评。

开班仪式上强调,司法所是基层政法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是司法行政的根基,在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发挥着基础性、预防性作用,担负着协调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夯实全面依法治国基础的重任。只有不断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才能不断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和水平,树立司法所执法、普法、服务等工作地位,体现严肃性,充分发挥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促进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作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治建设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司法所长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内涵,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要着眼于司法所新的十一项职责任务,不断掌握新知识、熟悉新领域,不断适应新时代司法行政新任务、新要求,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要理清思路、抓住重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发挥好传统职能的基础上,主动承担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建设职能,积极探索法制审核、基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等工作,推动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指导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不断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现代化水平。要紧密结合培训内容和工作实际,积极思考新时代司法所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学以致用,不断提升能力素质,努力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上展现新作为,为基层法治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全市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司法所长及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共计150余人参加培训。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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