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上午,由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赵某故意伤害一案在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吕晓春就被告人赵某故意伤害罪一案作为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宏军担任审判长主持了庭审。

案情:2021年11月7日晚23时许,被告人赵某和被害人史某某系夫妻关系,当天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赵某持刀指向史某某,二人在争执撕打中赵某用刀刺入史某某多部位多刀,史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庭审中,吕晓春庄严地宣读了起诉书,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讯问、质证和答辩,就罪名认定、法律适用和被告人具有的从轻情节发表了公诉意见。
入额领导出庭支持公诉,不仅顺应了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要求,彰显了司法权威,提高了司法公信力,强化了检察机关对诉讼程序和庭审活动的法律监督,而且对提升公诉人出庭水平和办案能力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