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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检察院组织学习《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分析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图)
时间:2021-08-27 来源:大荔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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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分析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并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宏武主持,院班子成员、中层以上领导参加会议。

大荔县检察院组织学习《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分析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图)

大荔县检察院组织学习《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分析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图)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崔宏武

会议强调,全院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分析评价实施办法(试行)》,要明确新的工作思路,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紧抓核心业务,提升案件质量;向先进学习,对照先进找不足,牢固树立争先创优的信心和勇气,积极打造大荔检察特色;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各部门要互相协作、搞好配合,不断优化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进一步优化“案-件比”、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强化司法救助工作,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切实推动大荔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大荔县检察院组织学习《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分析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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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要做到“苦干、实干、巧干”,准确把握检察新变化,努力提升各项检察业务。要准确把握检察职能变化,在认真履行传统法律监督职能基础上,围绕大局发展积极探索创新,更加全面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要准确把握价值导向变化,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检察业务评价新标准新机制,实事求是,努力耕耘,确保办案质效。要准确把握检察工作格局变化,在实践中推进“四大检察”协调发展。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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