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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组图)
时间:2020-12-04 来源:潼关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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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坚决维护宪法权威,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12月4日上午,潼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县司法局组织全县近30个行政执法部门在祥和广场集中开展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的宪法宣传活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永亮、县长于娟侠、县政协主席燕德民、县委宣传部部长边有兵、县人大副主任燕崇斌、副县长、公安局局长白涛出席活动,参加活动的还有县级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全县机关干部和群众数千人。

活动现场,各位县级领导依次询问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学习宪法及专业法律法规宣传情况,仔细听取宣传人员的讲解,并不时与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交换意见。

活动中,各政法部门、行政执法单位和律师根据自身行业特点,现场解答群众咨询70余人次,利用广场电子屏播放宣传标语、设立宣传咨询点,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宪法及各类法律法规宣传展板30余块,司法局的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普法手提袋、年历画等普法礼品3000余份,散发宪法、民法典、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援助、公证宣传册等法律读本5000余册;公安局的干警们宣传扫黑除恶等相关法律知识;交警大队的工作人员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等知识;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认真解答群众关于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的问题……活动现场气氛活跃,群众反响十分热烈。

为进一步深化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开展,潼关县依法治县办要求各镇(办)、各单位在宪法宣传周期间要广泛开展“宪法进机关、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法治宣传活动,特别是政法各部门及所属科、队、庭、所等基层单位,要开展“司法公众开放日”开放活动;同时,要求各中、小学校积极开展宪法颂读、宪法演讲、知识竞猜、主题班会等形式多样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此外,要求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媒体普法的社会责任,利用广播、电视、门户网站、“两微一端”、公共场所LED显示屏等各类媒介或平台宣传宪法知识,播放宪法宣传标语,在全县营造崇尚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


[编辑:刘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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