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刚庆,男,1967年10月出生,汉族,渭南市临渭区人,陕西圣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兼任陕西省行政法学会常务理事、渭南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渭南市政协委员,渭南市政法委执法监督员。
从业20多年来,办理各类刑事、民事、行政案件2000多起,先后担任原渭南市建委、农行渭南分行、渭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中国电信渭南分公司、西安重装渭南光电科技公司等行政事业单位、渭南市天然气公司、渭南市综合执法局高新分局、陕西乐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陕西陆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渭南科技统筹中心等单位法律顾问,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刑事、合同、行政、公司等领域法律业务。曾成功代理刘某故意杀人案被判无罪、某省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贪污案、某市边防支队张贪污案、代理王某诉渭南市人民政府撤销房屋产权登记纠纷、渭南市天然气公司诉渭南市高新区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及某省属建设集团建设工程合同等案。曾担任渭南市行政复议咨询专家。
执业宗旨: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诚实守信,忠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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