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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创大荔新时代政法事业新局面—专访大荔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许喜林
时间:2020-06-30 作者: 记者 杨晓妍 来源:渭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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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大荔县委政法委结合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政法工作实际,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斗争精神,一体推进扫黑除恶、平安建设、综治维稳等各项工作,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在全省“三率两度”测评中,安全感为95.45%,同比上升0.6%;平安建设知晓率为97.02%,同比上升3.02%;扫黑除恶知晓率为98.50%,同比上升12.49%;扫黑除恶认可率为89.56%,各项考核指标保持全市第一方阵,荣获全省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县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县。那么,大荔县在贯彻落实《条例》中有哪些好做法、好经验?近日,记者专访了大荔县政法委书记许喜林。

记者:请您谈一谈大荔县是如何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的?

许喜林:学习贯彻实施《条例》,要坚持发挥各级党委、政法委带头作用。政法机关作为主力军,我们牢固树立政法姓党是政法机关永远不变的根和魂的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去年,先后15次向县委常委会汇报政法、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国家安全、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同时,县委成立了以书记挂帅的国家安全委员会、依法治县委员会、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等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县政府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治维稳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我们把学习贯彻实施《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在纵向上推动政法委系统学习培训全覆盖,在横向上推动政法各单位学习培训全覆盖,引导广大干警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实质。县政法委充分利用“三会一课”、部门会议等形式,通过中心组集中学、支部讨论学的方式,组织干警进行交流研讨,提升学习效果;同时开展网上知识竞赛,全县1000余名干警、2万余名干部群众踊跃参与。

记者:请您谈一谈大荔县政法委是如何建立健全制度机制,积极抓好《条例》贯彻实施的?

许喜林:我们坚持制度创新与实践创新相结合,健全完善了一系列的制度机制,全力推动《条例》贯彻实施,为新时代政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我们制定了政法委员会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了政法委员会议、书记办公会议、文件管理、请示报告等内容,实行每季度召开一次政法委员全体会议机制,凡是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大活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从制度机制上保障了党管政法原则落到实处。同时,健全完善政法机关党组(党委)向县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清单化”制定请示和报告的主体、具体事项等内容,建立县委政法委委员向县委书面述职,政法部门班子成员向县委政法委员会述职的“双述职”制度,切实把政法大事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

我们完善了政法工作协调机制,坚持“议大事、抓大事、谋全局”“管方向、管政策、管原则”的原则,在处置重大问题、敏感案件中,建立案件会商制度,统一政法部门执法思想。比如,在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先后召开了两次案件会商会,会商了9起因疫情引起的案件,为疫情防控提供了坚强保障;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建立“7+N”线索分流机制,科学分流47条重点案件线索,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我们健全了执法司法监督机制,制定《大荔县政法系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大学习、大接访、大排查”教育整顿,促进政法系统作风转变。去年以来,先后组织对政法部门、基层政法单位开展12次督查巡查,23名干警因迟到、早退、着装不规范、服务群众“生冷硬横”等原因,被通报批评,并记入干警执法档案,与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直接挂钩。

记者:请您谈一谈大荔县如何以《条例》的实施为契机,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工作?有哪些好经验和亮点?

许喜林:我们始终把加强县、镇、村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作为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整合基层社会治理资源,着力打造独具特色的实战化平台,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努力开创新时代政法事业新局面。

比如,我们成立了大荔县平安建设服务中心,是隶属于县委政法委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县社会治理、平安建设相关服务管理职责和统筹指导职能。同时,建成标准化大荔县综治信息化平台,设立矛盾调解、视频监控等模块,实现了与各镇信息互联互通。

在各镇(街道)设立综治中心,由政法委员兼任主任,整合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政法力量,融合信访、民政、国土等行政资源,形成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突出问题联治、基层平安联创、应急保障联勤、服务管理联动的“六联”工作格局。

我们以网格化为切入点,在各村(社区)设立综治中心,推行“1+N+N”三级网格管理模式,即每个村(社区)设1名网格长,由党支部书记兼任;每个村民小组设1名网格长,由村(社区)“两委”成员兼任;每10-15户设立1名网格员,由党员、村“五老”、治安积极分子等担任,主要承担矛盾排查化解、社会治安防范、重点人员稳控、日常信息报送等工作任务,网格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监督一级、一级考核一级的机制,有效推动政法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

我们搭建县镇村三级矛盾纠纷多元排查化解平台,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县级层面,每天由一名县级领导接待来访群众,一名律师坐班为群众答疑释悉;在镇级层面,每天由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坐班接访,现场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在村级层面,落实调委会主任每月300元待遇,实行每季考核、薪酬动态管理、以案代补等制度,每年评选“十佳金牌调解员”,极大地激发了调解员工作的热情。同时,严格执行分级化解机制,切实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责任夯实在基层、落实到村级调委会主任身上。去年,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3520件,调处成功率达到96%以上。


[编辑:马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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