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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复产正当时 渭南检察来助力
时间:2020-04-02 来源:陕西省渭南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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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市委和上级检察院有关部署要求,立足检察职能,把检察工作放到统等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在依法维护企业复工复产秩序,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具体行动中展现检察机关的担当和作为。

大荔县检察院

大荔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宏武(左二)与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荆霜枝(左一)、许庄镇党委书记张晓军(左三)在大荔县新发新型建材制造有限公司

3月9日至3月10日,大荔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宏武与大荔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荆霜枝、农业农村局局长张国华、许庄镇党委书记张晓军先后走访大荔县新发新型建材制造有限公司、陕西天鹏农膜有限公司和大荔县新茂天地源生态养殖家庭农场,深入了解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情况,听取复工复产所面临的问题和诉求,引导企业进一步增强信心、克服困难、恢复生产。

大荔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宏武(左二)与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荆霜枝(左三)、许庄镇党委书记张晓军(左一)在陕西天鹏农膜有限公司

大荔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宏武(左二)与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张国华(右一)在大荔县新茂天地源生态养殖家庭农场

陕西天鹏农膜有限公司已复工复产

大荔县新茂天地源生态养殖家庭农场已复工,暂未开放

崔宏武检察长在详细了解了企业复工复产计划、防疫物资供应、防控措施落实、员工生活安排等情况后,全面征询了企业复工中存在的困难和诉求,并表示,下一步我们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服务,帮助企业解决暂时困难,保证企业复工复产顺利。

蒲城县检察院

蒲城县检察院主动担当、积极作为,采取一系列有力举措,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全力助推复工复产,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检察保障。

坚持在“司法办案”上下功夫

强化司法保护,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各类侵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犯罪行为,特别是疫情期间侵害企业财务、扰乱市场经济秩序、阻碍企业复工复产等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创新办案方式,积极探索“互联网+办案”新模式,充分利用远程提讯、远程案件讨论以及微信、云视频、网络视频等“无接触”办案方式,加强与公安机关和法院的沟通,确保从快办理疫情期间涉企案件,防止案件久拖不决,影响企业复工复产和正常的经营秩序;延续办案效果,结合办案实际,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企业在复工复产、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漏洞以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分析,制发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完善管理、堵塞漏洞,实现司法办案与法律服务的有效结合。严格落实上级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复工复产的要求,全面履行刑事检察职能,为复工复产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努力在“公益诉讼”上展作为

蒲城县检察院以“加强检察公益诉讼、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工作为抓手,紧盯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和协作,切实发挥公益诉讼检察防范、督促、协同的职能作用。聚焦食药安全,公益诉讼部门深入超市、农贸市场、药店等地点调查,对食品药品销售情况进行监督了解,对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全力维护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秩序稳定。

继续在“法律服务”上出实招

进一步提升精准服务意识,该院立足疫情防控和复产复工的现实需要,主动为企业和人民群众提供精细化法律服务。畅通联系服务群众通道,严格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通过12309检察服务热线、网上服务平台、检察联络微信群等形式,认真办理群众来电、来信和网上信访,及时处理群众来信反映的复工方面的问题,确保疫情期间与群众联系不间断、为群众服务不断档。针对疫情期间复工复产要求高、企业精力分散、容易出现顾此失彼等实际问题、鼓励干警积极主动上门服务,了解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困难和需求,进一步找准服务民营企业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就复工复产涉及的法律问题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切实打通服务基层群众、服务民企发展的“最后一公里”。

富平县检察院

2月25日,富平县检察院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印发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实施意见》,认真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全力支持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保障经济健康稳定向前发展。

《意见》要求全院上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明确检察服务的方向。要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期间各项检察工作,帮助广大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积极应对疫情、有序推进复工复产,保障经济健康稳定有序发展。要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影响企业复工复产,阻碍企业物资畅通运输,扰乱社会秩序和制售假劣医药用品,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努力为企业营造良好的生产环境,维护好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意见》强调全院要把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作为当前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切入点来抓,及时了解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司法需求。要增强检察工作主动性,加强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执法行为检察监督,帮助企业妥善处理疫情防控期间矛盾纠纷,强化智慧检务,建立健全涉企案件办理“绿色通道”,畅通控告、举报和申诉线上通道,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服务,广泛摸排疫情防控相关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力为复工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司法保障。

合阳县检察院

3月16日下午,合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敏革、环保局副局长杨智渊、煤炭事务中心副主任雷培军等一行9人深入秦晋集团调研指导环境保护工作。

高敏革副检察长一行先后察看了煤场、污水处理站等环保重点检查区域,详细了解秦晋集团环保措施整改情况,重点检查了煤场扬尘污染防治和污水处理回收利用情况。

高敏革副检察长强调:一是要在统筹疫情防控与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同时,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工作精细化管理,落实责任目标;二是企业要深刻认识到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排查存在的问题,不断强化环保措施,加大整改力度,落实整改要求,确保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实效。秦晋集团副总经理杨建章、总工程师马兴仓承诺限期7日内对扬尘污染问题进行整改,早日还社会以蓝天白云。

潼关县检察院

2月20日下午,潼关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燕崇纲一行三人走访部分民营企业,调研民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和复工准备工作开展情况,主动提供法律帮助,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不间断。

燕崇纲副检察长一行三人深入到聚泰新材料科技公司与企业负责人深入进行了座谈交流,了解了企业发展情况、疫情防控工作,以及复工前准备工作情况。征求了该企业对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方面需要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建议。

潼关县检察院将一如既往的把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立足潼关检察实际,努力加强和改进工作,切实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健康发展提供更多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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