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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中院诉讼服务中心:运用平台促调解 握手言和显和谐
时间:2020-04-01 作者: 通讯员 李蕾 来源:渭南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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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李蕾)近日,渭南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审判团队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成功调解两件民事二审案件,当事人当场履行赔偿义务,实现案结事了。

渭南某中学诉张某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张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渭南中院。渭南中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主动引导当事人使用人民调解平台进行调解。通过多次与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为当事人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最终“握手言和”,原告当场将补偿款交给被告,该案的调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刘某诉王某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曾合伙经营宾馆,2011年将宾馆转让后用所得转让费共同购买一台车辆,登记在刘某名下。2014年王某以使用车辆为由将车辆开走使用,在此期间双方就该车辆权属问题产生矛盾,多次协商无果,原告将被告起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后,刘某不服上诉至渭南中院。渭南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受理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标的额不大,双方对簿公堂,不利于矛盾的化解。为了能高效便捷的解决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渭南中院诉讼服务中心依托人民调解平台对该案进行调解。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说服和劝导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为了推进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新时代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充分发挥 “互联网+”网络信息技术的优势。渭南中院通过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随时随地灵活的开展线上线下调解,满足人民群众便捷高效纠纷解决的需求,真正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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