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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化解的高速路 ——韩城市人民法院民二庭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快速化解一起民事纠纷
时间:2020-01-18 作者: 通讯员 师青怀 来源:韩城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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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师青怀)2020年1月17日早8时18分,韩城市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师青怀的手机滴的响了一声,他拿起手机一看,是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推送的一条信息:“韩城市人民法院委派您调解一起其他民事纠纷,请登录客户端进行相应操作”,随即他进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看到了调解案号为“(2020)陕0581诉前调1号”的案件,通过该平台了解了相关案情后,8时58分他拔通了被申请人韩城某企业负责人的电话,向被申请人说明了相关情况,介绍了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职能,该企业负责人表示马上核实并与申请人联系解决纠纷;10时02分,被申请人负责人电话回复已与申请人联系核实并达成调解意见,马上安排财务付款;10时26分,师青怀法官拔通申请人山东潍坊某企业负责人的电话,确认了被申请人所说的调解方案;11时21分,申请人山东潍坊某企业负责人向师青怀法官打来电话,电话一接通,就传来该企业负责人激动的声音:师法官,被申请人已在11点把款给我付清了,92393.16元一分不少,真是太谢谢啦,你们是真不知道,为这点钱我向被申请人要了十几次,一直没解决,没想到这次我不用出门问题就解决了,真是太谢谢啦,请问你们法院还要收取什么费用,当他听说一分不收后,大发感慨的说:还是人民法院的法官好,为我们解决问题竟然一文不收,真是太谢谢啦;11时32分,师青怀法官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点下了确认调解成功的按键,就这样,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一起外地当事人索要货款的纠纷,申请人足不出户就得到了解决。11时25分,被申请人的负责人打来电话,表示已按法院主持的调解向申请人付清了款项,对法院这种诉前调解工作表示感谢,化解了他们与申请人的诉讼风险;11时38分,申请人的代理律师又打来电话,表示他的委托人非常满意,非常感谢法院的调解工作,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他的委托人可以减少2万元的诉讼成本支出。据悉,这是该院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调解成功的第一起民事纠纷。

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是我国法院大力推进“互联网+诉讼服务”,进行司法便民的一项主要举措,是集合法院的审判调解资源和全社会纠纷化解资源,共同做好纠纷调解工作,能够打通线下线上多种渠道,灵活组织开展调解工作,可以实现在线制作调解协议和在线司法确认,使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处理化解纠纷,极大的节省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提高了化解纠纷的效率,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同时也降低了国家财政支出,降低了办案成本。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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