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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春节前集中警示教育大会(图)
时间:2020-01-08 作者: 通讯员 李黎 来源:潼关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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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李黎)在2020年春节到来之际,为进一步规范全县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和教育,确保春节期间社会稳定。1月8日上午,潼关县司法局组织全县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春节前集中警示教育大会。潼关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孙海平、潼关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部主任宋凤鸣及渭南监狱派驻民警高鹏伟参加了本次集中警示教育大会并做了重要讲话。

会上,宋主任就春节期间,强调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加强值班,从严执法并且要求社区矫正人员要遵纪守法,认真学习新颁布的《社区矫正法》。其次宋主任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春节期间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尤其是被判处危险驾驶罪的矫正对象春节期间更应该“禁酒” “禁驾”。随后,孙局长做了重要讲话: 对社区矫正对象及中心工作人员提出了几点要求:一要明确身份。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时刻牢记自己的特殊身份,珍惜高墙外的自由,进一步树立服刑意识,增强接受教育改造的自觉性。二要服从监管。告诫社区矫正对象春节期间走亲访友慎饮酒,严禁酒后驾车,外出要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并及时向分管队长汇报自己的实时位置,随身携带定位手机,确保不出现人机分离的情况。三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使自己顺利渡过矫正期,早日成为自由人。四要加强监管,严字当头。要求春节期间中心工作人员要严格请销假制度,加强手机定位监管,确保监控管理平台24小时有人值班。

此轮春节前警示教育活动,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还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宪法及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的新年贺词,监狱派驻民警高鹏伟主任带领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学习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各执法队队长要求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在春节期间随时随地进行学习,并就节日期间注意事项进行了强调。

此次节前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使社区矫正对象了解了国家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认识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也为春节期间的社会安全稳定打下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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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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