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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门前熠熠生辉! ——富平县检察院依法办理一起司法救助案
时间:2019-12-10 作者: 樊荣 李靖 来源:富平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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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的石川河,草在种它的种子,风在吹它的种子,周围的老树也在风中梳理着它的长发。正所谓,山有山的故事,水有水的传说,而在这无限美好里,却也藏着杀机……

触及不到的恋人

2019年6月的一天中午,被告人杜某驾驶着借来的小车上路,车辆行至富平县新富淡路石川河桥路口时,杜某超车时操作不当,与同向车辆追尾后,车辆失控,撞上了相向而来的王某及其女友岳某某驾驶的电动车,王某经抢救无效不幸离世,其女友身体多处骨折,造成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经鉴定杜某对这起交通肇事负全部责任。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富平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对杜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又十个月。

完结不了的故事

法院判决的生效,意味着这起交通事故的刑事程序已经完结,但此案的故事却远没有结束。案件在检察环节时,承办检察官审查案件后,发现被告人杜某无固定职业,又曾因犯盗窃罪两次被判刑入狱,没有赔偿能力。事实上,案发后也并未对两位被害人进行任何赔偿。随即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向被害人告知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相关事宜,在被害人提出司法救助申请后,第五检察部检察干警联合承办该案的检察官深入被害人家中进行实地察看。被害人王某系家中独子,且其父母生活自理能力较差,王某的离世使其家庭陷入困境。女友岳某某虽有幸捡回一命,但也是历尽艰辛。事故发生后,岳某某前期治疗花费高达近20万元,被告人杜某未作任何赔偿。20万元的医疗费,家里已是四处举债,二期的治疗费用更是无望。

经调查,被害人王某的父母及其女友岳某某均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经依程序审批后,2019年12月6日,检察干警再次驱车来到两位被害人家中,将25000元司法救助金分别发放到位。

熠熠生辉之门扉

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事发地早已恢复了往日的车流川息,甚至让人忘记了曾经发生的苦难。但夕阳西下,除了断肠人对昔日恋人的思念,还有司法的温情在其周遭荡漾。于是12月9日,那是一个阳光所到之处,都熠熠生辉的下午,岳某某及父亲带着“扶危济困 为民解忧”的锦旗走进了富平县检察院的大门,再次叩响了法律之门扉……

瞧,法的门前熠熠生辉!


[编辑:马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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